黑龍江省安監系統上半年實施行政處罰1769起
黑龍江省各級安全監管局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打非”專項行動“四個一律”和“四嚴”要求,制定和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加大行政處罰力度,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今年上半年,全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共實施行政處罰1769起,同比增長59.37%。其中警告700起,同比增長128%;經濟處罰953起,同比增長19.72%,罰款1350.87萬元,同比增長40.75%(事故罰款66起,罰款642.87萬元,日常罰款887起,罰款708萬元;市級安全監管部門經濟處罰198起,罰款533.70萬元,縣級安全監管部門經濟處罰755起,罰款817.17萬元);沒收違法所得7.8萬元;責令停產停業196起,同比增長460%;暫扣和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37起,同比增長85%。
在市(地)安全監管局中,雞西市、哈爾濱市、省農墾總局和佳木斯市行政處罰案件(除警告外)總量較多,分別實施處罰252起、242起、170起和107起,其他市(地)均不足100起。哈爾濱市、七臺河市、雞西市、齊齊哈爾市和牡丹江市經濟處罰力度較大,分別罰款567.07萬元、159.02萬元、137.5萬元、93.3萬元和81.5萬元。七臺河市、哈爾濱市和雞西市日常監管處罰力度較大,分別罰款159.02萬元、154.9萬元和137.5萬元,其他市(地)安全監管局經濟處罰均不足50萬元。
在縣(市、區)安全監管局中,哈爾濱市、七臺河市、齊齊哈爾市和牡丹江市經濟處罰力度較大,分別罰款377.52萬元、133.02萬元、93.3萬元和47.5萬元。特別是七臺河市桃山區、哈爾濱市呼蘭區、牡丹江市林口縣和雙鴨山市寶清縣經濟處罰力度較大,分別罰款58萬元、30.72萬元、28萬元和26.8萬元。
(方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