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煤監局五條意見貫徹國務院安委會“明電”精神
近日,山東煤監局轉發《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指示和國務院安委會全體會議精神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辦明電〔2011〕36號)精神,并結合山東煤礦安全生產實際,提出五條貫徹意見。
一、認清形勢,努力打好煤礦安全生產攻堅戰。要清醒認識當前山東煤礦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牢固樹立安全生產“從零開始”的理念,把思想和行動迅速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對當前安全形勢的分析判斷上來,統一到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和山東省委、省政府的具體工作部署上來,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和使命感,堅定信心,全面履職,努力以更加務實的精神、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嚴格的執法,打好攻堅戰,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動全省煤礦安全形勢迅速好轉。
二、嚴格執法,進一步推進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用足、用好法律武器,用堅決的態度、強硬的措施、嚴厲的處罰,反“三違”、防“三超”,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努力以嚴格執法推動工作、保障安全。加強對企業政策源頭和管理核心的監察執法,督促煤礦企業進一步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加強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精細化管理。集中力量開展安全大檢查,營造濃厚氛圍,形成高壓態勢。以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為有力抓手,推進企業安全水平的提高。用好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手段,嚴格把好安全準入關。
三、突出重點,進一步強化以重點專業為主的隱患排查治理專項防范。立足于查大系統、治大隱患、防大事故,突出以“一通三防”、防治水、機電運輸和頂板管理等四個專業為主的的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著力推進隱患排查治理的經常化、制度化。對重大隱患,掛牌督辦,跟蹤問效。對排查不認真、整改措施不落實、違法違規組織生產的煤礦,依法嚴肅懲處;對存在重大隱患不能有效治理的煤礦,堅決提請當地政府依法予以關閉。8月份,以“雨季三防”、“一通三防”、機電運輸為主,重點查系統是否合理、環節是否可靠、設備是否合格、設施是否符合規定,確保實現安全生產;后4個月,在此基礎上,突出防治水、頂板管理專業和安全程度評估工作,同步開展好其它工作,確保完成執法計劃。
四、源頭防范,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拓寬工作思路,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技術支撐作用。加大安全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類載體,凝聚力量、推動工作、營造氛圍。加大對培訓工作的監察,強化對培訓機構的管理。深入組織開展安全文化示范企業創建活動,積極探索安全誠信體系建設方式方法,努力培育用文化管理安全的持久優良環境。加強對安全費用提取使用情況的監察,督促企業保證安全投入。大力實施科技興安戰略,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六大保障系統”,及時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和設備,積極推廣應用先進、適用的安全生產技術和經驗。加強職業健康監管監察,理順職能,完善制度,明確職責,盡快履職到位。加強應急管理監察,促使企業不斷完善預案,加強演練和培訓,現場遇到險情必須第一時間停產撤人,不斷提高應急能力,降低事故風險。
五、落實責任,以事故教訓推動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梳理安全監察職責,自查自糾,深刻反思監察執法的薄弱環節,實事求是地把執法監察中存在的問題、不足查找清楚,不回避、不掩蓋,不斷改進工作措施,進一步提高安全監察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建立監察處室和分局分級、分區、分片責任制。創新監察方式,開展重點專業解剖和全面解剖監察,形成強力態勢,促進煤礦企業更加重視安全、提高安全保障水平。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嚴肅事故查處,嚴格責任追究,加大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