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產隱患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和省政府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精神,深化安全生產“打非”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促進全省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7月31日,黑龍江省政府安委會印發《關于全面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建立和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各級政府要統一領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部門要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切實負起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要加大執法力度,加強督促指導,對隱患排查不認真、治理不及時的企業要責令限期改正,對存在重大隱患的要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隱患難以整改到位的企業要依法關閉取締。
《通知》要求,各地排查治理隱患要突出四個重點。即煤礦、金屬和非金屬礦山、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旅游、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領域;事故多發、易發的重點地區;安全基礎管理薄弱的重點企業;汛期安全等重點時段,要開展全面、系統、徹底排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企業,要堅決停產整頓或依法關閉;對存在重大隱患的橋梁、建筑、車輛等要堅決停用,待采取措施整改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要依法打擊,嚴防死灰復燃。
《通知》強調,各地、各部門要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治本之策,加快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建立長效機制。要建立健全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制度,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分級管理和重大危險源分級監控制度,實現隱患登記、整改、銷號全過程管理。要切實加強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工作,加大輿論宣傳力度,營造排查治理隱患的濃厚氛圍。
(方 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