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1年上半年事故死亡人數下降
全省上半年共發生各類事故7904起,死亡649人,同比增加1392起,少死亡108人,分別上升21.49%和下降13.47%。
工礦商貿企業: 全省工礦商貿企業發生事故41起,死亡67人,同比減少20起,少死亡21人,分別下降32.79%和23.86%。其中:
道路交通:全省發生道路交通事故1795起,死亡534人,同比減少295起、75人,分別下降14.24%和12.75%。
火災:全省發生火災事故6024起,死亡15人,同比增加1710起,少死亡5人,分別上升39.6%和下降28.6%。
鐵路交通(路外): 全省發生鐵路交通事故44起,死亡33人,同比增加7起,多死亡5人,分別上升18.9%和17.9%。
農業機械:全省農業機械沒有發生傷亡事故,同比減少1起,少死亡1人,分別下降100%。
全省安全生產控制指標情況
全省各類事故共死亡642人,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標的36.7%,控制在指標進度50%以內。其中,工礦商貿企業事故死亡57人,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標的27%;道路交通事故死亡537人,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標的37.2%;火災事故死亡15人,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標的37.5%;鐵路交通事故死亡33人,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標的61.1%;農業機械沒有發生傷亡事故。
上半年全省生產安全事故主要特點:
上半年全省生產安全事故呈現“總體趨于穩定,重大和較大事故同比上升,部分領域有所反彈”特點。
(一)全省各類死亡人數全面下降,全省安全生產形勢趨于穩定。
全省各類事故死亡人數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標的36.7%,較大事故起數和重大事故起數分別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標的46.9%和50%,均控制在控制指標進度50%以內。
(二)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同比上升。
上半年發生重大事故2起,死亡34人,去年同期沒有發生重大事故。3月12日,白山市撫松縣萬良鎮境內鶴大線889公里+200米處,一輛貨車追尾將一輛大客車撞翻到河里,造成21人死亡。3月24日,白山市渾江區通溝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
(三)安全生產控制指標落實情況較好。
全省10個統計單位,9個地區控制在考核指標進度以內,白山市突破控制指標,占全年控制指標51.3%。部分市(州)突破了單項控制指標,長春市火災控制指標占全年控制指標的109%;松原市工礦商貿控制指標占全年控制指標的55.6%。
(四)工礦商貿事故類型主要為瓦斯、高處墜落、觸電、機械傷害、坍塌、透水等事故。
上半年,工礦商貿事故共死亡66人,其中瓦斯22人、高處墜落9人、觸電5人、機械傷害4人、坍塌4人、透水4人,上述6類事故死亡人數占總死亡人數的75%。
(五)煤礦企業連續發生3起瓦斯事故,死亡人數同比呈大幅上升勢頭。
上半年我省發生3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2人死亡,同比多死亡15人,上升214.3%。事故暴露出以下幾方面問題:一是礦井停產整頓后,未經政府有關部門復產驗收,擅自違規組織生產;二是安全生產意識薄弱,井下施工人員對瓦斯災害認識不足,重視程度不夠;三是采用巷道式采煤,以掘代采;四是局部通風管理混亂,風量不足,導致瓦斯積聚;五是機電管理不到位,違規帶電檢修電氣設備;六是隱患排查制度不落實。
(六)建筑業事故同比呈上升趨勢。
上半年全省建筑業事故死亡11人,同比增長37.5%,死亡人數占工礦商貿總數的17%。。其中,高處墜落事故死亡人數占總數15%,觸電事故死亡人數占總數8%,機械和起重傷害事故占總數11%。一季度建筑業發生事故1起,二季度發生事故10起。
(七)“三違”仍然是工礦商貿企業事故的主要原因。
上半年全省工礦商貿企業“三違”事故共死亡43人,占總死亡人數的73%。 1月15日,吉林市辰鳴紙業200噸化漿車間事故造成3人死亡,就是因員工違反操作規程導致的。
(八)機動車違法仍是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上半年,全省因機動車違法引發的道路交通事故1661起,死亡499人,分別占事故總量的92.5%和93.4%。超速行駛、酒后駕駛、逆行、未按規定讓行、無證駕駛行為造成事故死亡人數占總死亡人數的45%。“3.12”撫松縣萬良鎮重大交通事故直接原因是:大貨車下坡時制動失效,在遇同方向行駛的大客車時,未及時采取安全避讓措施,導致與大客車左后角相撞,經核實大客車還存在嚴重超員等問題。
(九)生活用火不慎、電氣火災、吸煙是引起火災的主要原因。
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火災1404起,占總數的23.3%。電氣引起火災820起,占總數的13.6%。吸煙引起火災367起,占總數的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