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對汛期安全生產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近日,吉林省安全監管局認真貫徹省政府關于注意防范局部暴雨洪水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切實做好今年汛前及汛期的安全生產工作,為有效遏制和預防因自然災害引發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先后印發了《關于切實做好2011年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加強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對汛期安全生產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部署。主要措施是:
一、突出重點在5月底前組織一次全面細致的拉網式排查。認真排查可能由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隱患。對于檢查出的隱患和問題指定專人負責督辦,限期整改,確保盡快治理。
一是礦山企業要將防范暴雨、洪水災害和各類地質災害作為重要內容,在查清礦區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統的匯水和滲漏情況,查清本礦和相鄰礦山附近的廢棄礦井及老窯積水情況,對存在淹井危險的井工礦礦井和露天采場礦坑等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嚴防淹井(礦)事故的發生。對周圍存在山體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脅的礦山企業作業現場、生產廠房、物資存放場地等,要在加強巡視檢查的同時,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尾礦庫、電站、水庫企業要對存在潰壩、潰堤危險的病險的庫壩等,加強監測監控,重點對周邊山體和防洪、排洪、觀測設施進行實時動態監控預警,做到萬無一失。
二是危險化學品生產儲運企業要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和工藝要求,加強對防雷電設施的檢測維護和對生產線的監控,雷雨天氣情況下,油、氣儲罐要停止裝卸,高溫天氣下,要做好好生產儲運設施溫度、壓力的監控,防止超溫并隨時做好降溫工作。
三是督促建設、鐵路、公路、橋梁等管理部門結合本行業實際,做好汛期因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應對工作。
四是其他行業(領域)要針對本行業汛期安全生產工作重點和特點制定方案,抓好事故預防工作落實。
二、加強汛期檢查和值班值守工作,確保指揮暢通。各級領導要深入一線,加強汛期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工作,深入基層單位解決處理好防汛中出現的安全生產問題。督促有關單位進一步落實汛期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與氣象、國土資源、水利部門的聯系,及時掌握情況,確保汛情信息和調度指令的暢通。要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及時通報防汛工作情況,重要情況及時處理并報告。督促各級各類生產企業不斷增強事故防范和應對工作的主動性。嚴肅查處安全生產和防范工作責任制不落實,安全基礎薄弱、規章制度松弛、現場管理不力的企業。加大事故處理和責任追究力度。
三、強化保障措施,確保因自然災害引發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得到有效處置。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防汛抗洪搶險和應對各種自然地質災害的各項準備工作。組織開展應對由自然災害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練,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逐級落實各項應對措施,做到職責到位、思想到位、裝備到位、措施到位,確保汛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得到及時、有力、有效處置。
四、加大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和手段,結合全省《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年》和《開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相關活動,廣泛宣傳和普及有關防汛、度汛的安全知識,切實提高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防汛、防災思想意識,提高廣大干部、職工和公眾的抗災、減災和自救能力,切實做到常備不懈,萬無一失,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