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興安嶺開展安全生產執法行動
近日,大興安嶺行署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結合全區實際情況,決定在全區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建筑施工等行業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執法監察行動。
重點打擊和查處以下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一)未依法取得有關安全生產行政許可或許可過期仍從事生產經營建設的;(二)作業場所有職業危害未申報、未治理防治的;(三)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作業規程不健全的;(四)未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未存儲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五)未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并取得相關安全資格證書上崗的;(七)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未履行“三同時”手續,擅自建設和投入生產使用的;(八)未按規定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九)未經常性維護、保養、定期檢測安全設備設施的;(十)生產經營單位或從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十一)未按規定配發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十二)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單位或個人的; (十三)未按規定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排查治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并按要求上報的;(十四)未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未定期開展演練、應急預案未報安全監管部門備案的;(十五)未按規定嚴格管理火工品的;(十六)其他違法違規生產經營建設行為。
大興安嶺地區意在通過為期100天的執法檢查活動,進一步加強全區安全生產監管力度,督促企業自檢自查,通過檢查促進企業加深安全意識,從而實現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繼續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