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徐州“六個強化”壓實部門監管責任
近期,江蘇省徐州市采取“六個強化”措施,從六個維度壓實部門監管責任。
強化部門職責,及時修訂清單。市安委辦立足實際、因時順勢牽頭修訂部門職責清單,提請市委編辦以今年1號文印發《徐州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任務清單(修訂版)》,進一步厘清各部門安全監管職責。
強化專委會效用,明確牽頭部門。根據今年重點工作要求,對12個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進行調整,并依據“三管三必須”原則明確專委會牽頭部門,制定工作規則,發揮各專業委員在專項整治行動中牽頭抓總的作用。
強化檢查指導,編印工作手冊。聘請專家團隊組織編印《徐州市重點行業領域檢查指導手冊》,系統集成31個重點行業領域各項監管要求,指導部門“管什么、怎么查”。
強化風險管控,提升監管效能。在落實江蘇省工業企業風險上報的基礎上,率先在全國制定非工業企業安全風險目錄和風險管控措施,自主開發風險上報平臺,對全市12842家工業企業報告的較大以上風險25240條、8179家非工企業辨識的14537條風險,全部分級分類推送相關部門落實管控措施,有效增強執法監管工作的精準性和實效性。
強化安全執法,完善相關機構。推動24個負有重點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單位成立安全監管處室,及時組織申領行政執法證件,切實解決“重檢查輕執法”現象。
強化考核評價,促進履職盡責。根據省對市考核要求,融合專項整治、安發城市創建等重點任務落實,構建市級57家部門和在徐15所高校個性化考評指標,充分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力求“以考核促進履職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