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應急管理廳強化黨的二十大期間直接監管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10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應急管理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強化黨的二十大期間直接監管行業領域安全監管措施的通知》,對進一步做好黨的二十大期間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冶金工貿等直接監管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再部署再推動再落實。
通知要求,增強責任意識,統籌做好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工作,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全力保障安全生產形勢平穩。落實監管責任,科學擺布監管執法力量,對轄區內危險等級高的企業采取巡查、明查暗訪、突擊抽查、包片督導、駐廠蹲守等方式強化責任落實。從嚴監管執法,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重大事故隱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非法組織生產建設的企業依法停產整頓,對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強化危險化學品監管,緊盯重大危險源等重點部位,加強設備設施巡檢,嚴禁各類設備非正常運行,嚴禁超能力、超負荷生產和儲存,對檢維修、動火、有限空間等特殊作業實行提級管理。加強非煤礦山監管,緊盯企業負責人下井帶班和隱患排查閉環管理等關鍵環節,進行爆破、動火、受限空間等高危作業的,必須由帶班領導全程組織指揮實施,嚴防發生透水、爆炸、墜罐跑車、坍塌等事故。加強冶金工貿監管,緊盯現場危險作業環節,采取視頻調度或者專人盯防等方式對重點企業進行嚴防死守,嚴格外包隊伍和檢維修作業管理,嚴防有限空間中毒窒息和高處墜落事故。加強應急值班值守,堅持執行領導干部24小時在崗帶班,嚴格執行零報告制度,重要信息必須45分鐘內上報,每日調度各地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做好應急準備,加強物資儲備,督促指導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強化練兵和備勤,及時預置力量,時刻保持應急狀態。及時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發現險兆險情,果斷處置,及時上報,防止擴散和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