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首例危險作業案二審宣判
近日,一起非法儲存、經營危險化學品案在河南省焦作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成為《河南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頒布后,全省首例作出判決的安全生產類犯罪案件。
今年4月25日,河南省安委會辦公室、省應急管理廳、省公安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聯合印發《河南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以完善全省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依法懲治安全生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
《辦法》明確,重大責任事故案件;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案件;重大勞動安全事故案件;危險作業案件;危險物品肇事案件;消防責任事故、失火案件;不報、謊報安全事故案件;非法采礦,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非法制造、買賣、儲存爆炸物,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非法經營,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等八類涉嫌犯罪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需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辦法》出臺后,河南省各地下大力、出重拳、高標準、一體化推進安全生產“行刑銜接”工作深入開展。2021年11月16日,焦作市孟州市應急管理局接到群眾舉報,杜某某等5人在化工鎮豐潤園東1公里處私自非法儲存汽油。執法人員經縝密調查,判定杜某某等人未經許可,擅自儲存經營危險化學品汽油的行為已涉嫌犯罪。11月17日,孟州市應急管理局將該案線索移送給公安機關處理。孟州市公安局根據移送情況跟進偵查,于11月18日,以非法經營危險化學品罪,將杜某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抓獲。
《辦法》的出臺,給法院進一步審理該案提供了有效依據。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杜某某、潘某等人未經依法批準、許可,擅自從事汽油儲存、經營等高度危險的生產作業活動,其行為均已構成危險作業罪。綜合本案各被告人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自愿認罪認罰等情節,法院以危險作業罪二審判處被告人杜某某、潘某有期徒刑6個月,并沒收其違法所得。
這是《辦法》出臺后,河南省迅速、有力落實安全生產“行刑銜接”的一個工作縮影。河南省持續深化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以強化“行刑銜接”為抓手,應急、公安、檢察、法院等各部門緊密配合,始終保持安全生產領域常態化“打非治違”高壓態勢。截至2022年7月,全省各地共移送安全生產犯罪案件47起,涉嫌犯罪人員54人,對安全生產違法者起到極大震懾作用,有力提升了全省預防和打擊安全生產違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