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進一步規范管理 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培訓基礎建設
2011年,我省將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1〕11號)和國家安監總局30號令,進一步加大安全培訓力度,嚴格管理,規范操作,切實加強全省安全生產培訓基礎建設。
一是嚴把機構準入門檻,加強機構監督管理,逐步推行安全培訓機構規范化建設。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歸口管理、優勝劣汰的原則,整合優化安全培訓資源,認真抓好對安全培訓機構資質的認定工作,積極推進縣(市、區)安全培訓機構建設,對符合條件的,爭取盡快建立,實現安全培訓普及化。加大對安全培訓機構的監管力度,按規定認真組織對安全培訓機構進行年度審查和培訓質量抽查評估,對安全生產培訓不規范、達不到質量要求的安全培訓機構,責令停業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其培訓資質。
二是按照結構合理、專兼結合、動態管理的原則,加強高素質安全培訓師資隊伍建設2011年將完成全省安全生產培訓師資庫建設,充分發揮現有大專院校、生產經營單位及安全生產監管系統安全專家的作用,使全省安全培訓機構資源共享,為安全生產培訓教學工作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并將按照國家安監總局30號令規定類別和工種,完成全省特種作業人員師資的換證培訓工作。同時進一步推進各安全培訓機構師資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等,使教師全面、系統地掌握安全方面專業知識,提升安全生產培訓教師的業務、教學能力。
三是進一步更新完善培訓、考核題庫,逐步推進實現教考管理信息化,建立健全政府、企業、和培訓機構“三位一體”的安全培訓信息平臺。2011年,將逐步建立健全11個市安監局計算機考試系統和查詢系統,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要推行計算機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