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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高危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風險抵押金制度運行調查

    www.waka8s.com時間:2011/3/31 8:38:03來源: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 次瀏覽

      國務院2010年12月24日公布的《國務院關于修改〈工傷保險條例〉的決定》規定指出,2011年1月1日起執行的此項新規,將在高危行業和企業,試行全年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調為人均收入20倍。因工死亡補助達34萬元,全國統一標準,實現“同命同價”。依據2009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300元的20倍計算,一次性傷亡補償金是34.6萬元,加上喪葬補助金等,家屬一次性獲得的補償平均水平在50萬元至60萬元之間。

      這對于進一步實施四川高危企業安全責任風險抵押金制度尤為利好。那么,近來四川高危企業安全責任風險抵押金制度運行的情況怎么樣?

      尚需進一步完善現行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風險抵押金制度主要運作于高危行業,即指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一線生產經營企業,按一定比例繳存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制度。該制度的執行無疑增強了企業抵御事故風險的監控、預警、處置能力,但從目前全省繳存情況看,仍然不夠理想。

      從自貢、遂寧、宜賓、達州、宜賓、廣元等地區看,安全生產責任風險抵押金制度的全面落實亦待時日。如在全省風險抵押金繳存排名居前的雅安市,目前應繳額的比例仍不到70%。究其原因,抵押金的具體繳存方式、資金管理等仍存在不同標準、不同運作、不同監管等情況,欠缺一些綜合性的配套措施和協調能力。其中制約比較明顯的要素是,如一些煤礦、危化企業等負責人普遍反映的那樣:交了抵押金,但出了事故,相關部門只按賠付的最低標準進行賠付,企業還得自籌資金進行處理,事故風險并沒有得到減少或轉移。

      ◆抵押金企業催繳難問題突出

      目前,企業的資金主要來自銀行信貸、合法融資、自籌資金等渠道,融資難一直是困擾企業發展的瓶頸。企業深感壓力不小,繳存這種抵押金的難度便越來越大。省內某大型煤炭集團的一位負責人說,集團公司從每噸煤炭中提40元左右的煤礦安全費用,專款專用。一位分管經營的副總經理指出:按現行繳存的抵押金標準看,我們礦平均每生產一噸煤炭就要增加成本近100元。記者在有關調查資料中發現:一年前,四川瀘州、宜賓、達州、雅安四市已繳存的安全生產責任風險抵押金分別為2000萬元、3000萬元、9800萬元和1.017萬元,占最低應繳額的比例分別為6.6%、6.8%、26.9%和54.3%;若按煤礦企業最低60萬元、其他企業最低30萬元的存儲標準計算,其繳存率僅為19.26%。時至2010年底,經了解,繳存難問題依然突出,加上受跨年度的時段影響,幾個地市的平均繳存率與預期指標仍然相當差距。說到“繳存難”,省安監部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說:“繳存難不是個別企業行為,說明執行的制度存在一些深化與配套要素。否則,難以從根本上解決繳存難的問題。

      ◆風險抵押金作用發揮仍然有限

      目前,從全省幾個地區的統計看,全省風險抵押金繳存排名居前的雅安市,應繳額的比例仍然偏低。從自貢、雅安、宜賓、內江、廣元等市繳存情況看,均沒有達到應繳額的50%,情況不樂觀。此外,四川近年因為死亡事故企業付出的賠償金則已由猛增至20—30萬元/1人以上,個別地區超達到了35至40萬元/1人。內江某煤礦黨委張書記坦言:“現在要執行國家新規,企業賠付更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后續問題不少。企業要僅靠繳存的風險抵押金來進行返還補償顯然有更大的缺口。”

      事實上,目前風險抵押金執行的賠付標準普遍偏低,難以有效化解企業出現的事故風險,并且專款專用,亦成了高危企業執行此項制度積極性不高的一大原因。

      抵押金存儲、管理需進一步規范

      不少企業反映,繳存的安全生產責任風險抵押金可以任意選擇銀行,沒有統一規定。極易造成上級部門的監管困難。來成都開會的幾位企業負責人介紹到:目前,企業在銀行繳存的風險抵押金一般有財政專戶、安監專戶、企業專戶三種形式。其中,財政專戶不計利息,安監專戶低于正常存款利率。李礦長告訴記者:“這樣的專款專用只繳不退,減少了企業應得的利息收入,企業實際上沒有對資金使用的知情權與支配權。”同時,對此項資金還存在管理不規范的問題。使用此項款,財政專戶要企業提出申請,安監局、財政局主要負責人簽字后可以使用;安監局專戶有安監局主要負責人簽字就可以直接使用。資金管理不統一,不規范,資金極易被挪用。一份調查資料顯示:省內某縣安監局就出現財務管理人員先后共10次挪用風險抵押金110余萬元而被追究刑事責任被查處的情況。

      ◆對安全生產責任風險抵押金制度優化的思考

      損失控制、風險自留、風險轉移是當前國際通常采用的三種處理方式。但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風險抵押金實際上沒有以上任何一種優勢,對此應該進行創新性的思考,進一步優化現行的安全生產責任風險金抵押金制度。

      相關政府部門的人士告訴記者:根據國家對企業安全生產的新規,已經在風險范圍、舉措、賠償、費率、費率等方面進行進一步的思考和研究。結合全省目前風險金制度運作情況,將進行進一步的綜合性配套、監管和指導,進而逐步完善出一套內容相應完整、市場充分接受、推進比較順利、效果比較理想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實施方案,企業容易接受、樂于接受、積極接受。

      相關專業人士指出:由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替代現行的風險抵押金制度已日趨成熟,應加大調查、試點推廣工作。國家安監督總局2009年發出的《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在高危行業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指導意見》文件,已經為此項制度改革有了政策法規依據和試點的操作平臺。而現已成功運作的機動車強制性保險、企業員工目前社保等,亦提供了積極參考。它可以相關各方責任更為明確,減少政府行政運作成本,從而調動了業積極性,可以解決長期存在的催繳難題。進行保險制度試點,還可以將比較單一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按險種進行具化,形成多產品互動的格局。如高危化學危險品公眾責任保險、煙花爆竹產品責任保險、煤礦及非煤礦礦山的設備保險、安全生產資產抵押保險等,從而減少風險,增加回報。

      相關企業負責人認為,執行制度不論何種方式,關鍵在于:一是提高對企業的賠付標準;二是增加企業融資金渠道,加大對安全生產資金的扶持,增加企業抗風險能力;三是考慮減少企業應繳納的部分稅收,以稅增收,減稅養企;四是統一繳存的標準、方式、管理、運作、監管等;五是政府相關部門要在盤活資金,減少閑置,提高其利用率和附加值上發揮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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