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突出十個重點加快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一、加快推進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體制建設
1.建設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救援訓練基地),按照項目建設程序,完成土地征用、規劃、建設方案招標、設計、建設許可等各項準備工作,盡早開工,盡早建設。所有設區市和重點縣(市、區)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切實做到編制、職責、人員、經費和裝備“五落實”。
2.加強基層應急管理機構建設,其他縣、社區、鄉鎮、街道等基層組織應落實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省屬及以上企業、高危行業大中型企業要設置或指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或辦事機構,其他企業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二、加強安全生產應急平臺建設
3.盡快完成省級安全生產應急平臺應用系統的安裝、調試、驗收工作。選擇唐山、滄州、邯鄲、邢臺、武安市、涿州市、青龍縣、遷安市等作為第一批試點市、縣,以及100家大中型企業作為試點單位,與省局應急平臺建設同步進行。 其它設區市及重點縣要與省局的有關規范、技術標準和要求以及省局的平臺建設相對接。督促重點企業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現有的調度指揮、監測監控、辦公自動化等信息系統建立應急平臺。
4.建立包括應急預案、應急救援隊伍、應急專家、應急物資和裝備等在內的省、市、縣三級安全生產應急資源數據庫,做到各類應急預案和應急資源信息及時采集、更新、查閱、審查、統計分析和資源共享。
三、進一步健全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5.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對現有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進行梳理和修訂。督導重點行業企業對現有的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建立健全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切實落實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遇到險情時具有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做到所有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工作崗位都有專項應急預案或現場處置方案,關鍵應急程序簡明化、圖表化、牌板化,易懂好記。
6.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在上半年完成企業應急預案評審備案工作,加強對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工作的監督檢查。
7.組織開展全省冶金、焦化行業預防煤氣事故的應急演練、比武活動。各地、各部門至少要組織開展一次綜合或專項應急演練。企業要建立健全應急演練制度,定期組織開展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重點車間(工段)、班組的應急演練要經常化。
四、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建設
8.開始建設省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訓練基地,配合國家安監總局做好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開灤隊建設工作。加快推進6個省級應急救援基地和省級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建立應急救援專項資金,用于配備大型、特殊救援裝備,力爭每年更新一定數量的應急物資、應急救援裝備和器材,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服務社會能力。
9.組織開展應急救援隊伍質量標準化建設,對符合標準化建設的救護隊伍進行資質認定。鼓勵和發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社會力量,加強對社會應急救援組織和志愿者組織等社會力量的引導、推動、扶持和管理,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中的作用。
10.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參加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的綜合應急演練,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及時排查事故隱患,熟悉企業的生產工藝流程和企業環境,提高應急救援水平,防止和減少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五、加強重大危險源監管
11.做好《河北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規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12號)、《河北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冀安監管應急〔2010〕73號)、《河北省重大危險源分級評定辦法》(冀安監管應急〔2011〕12號)、《河北省重大危險源評估作業指導書》(冀安監管應急〔2011〕13號)以及《河北省重大危險源備案工作實施意見》(冀安監管應急〔2011〕14號)等相關規章、文件的宣傳貫徹工作,組織重大危險源專題培訓班,對全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重要行業企業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管、分級評定等工作進行培訓。
12.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登記備案工作,力爭到2011年底,完成60%以上重大危險源單位的登記備案工作。其中,新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取得許可后2個月內完成重大危險源備案工作;《安全評價報告》到期后重新進行安全評價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新《安全評價報告》后2個月內完成重大危險源備案工作;安全標準化達標考評的生產經營單位,以及中央駐冀和省屬企業,經辨識存在重大危險源的,應在年內完成重大危險源備案工作。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確定一批重點企業開展重大危險源備案工作。
13.開展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通過重大危險源管理信息系統,逐步建立并運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和動態統計分析信息系統,將重點企業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納入應急平臺體系中,提高事故災難預測預報能力,為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事故預防、應急救援提供技術和信息支持。督促企業建立重大危險源動態監控機制,做好預警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防御、早響應、早處置。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各項工作機制
14.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金保障機制,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專項資金。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的財稅扶持政策、應急救援征用補償政策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服務收費等制度,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經費保障機制,研究解決救援車輛快速通行、事故救援中犧牲人員榮譽撫恤等問題。
15.建立事故救援工作總結報告、典型救援案例分析報告、年度應急管理評估分析報告等制度,通過評估分析,不斷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改進應急管理工作。
16.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聯絡員制度,繼續建立和完善與氣象、水利、地震、環境保護等部門預警和應急協作機制,對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自然災害信息進行預警,有效防范和應對自然災害引發的事故災難。
17.指導企業嚴格按照國務院23號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每月進行一次安全生產風險分析,對可能導致事故的信息要及時進行預警,落實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
18.繼續加強應急值守,做好事故現場救援工作。嚴格落實應急值守、信息報告制度,及時接收、研判、上報、處置事故及預警信息,規范事故現場救援,做到有序、合理調動應急救援隊伍、專家和裝備。
七、加強應急管理規劃和規章制度建設
19.編制本地區“十二五”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規劃,指導高危行業企業將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建設納入企業發展規劃和總體工作部署,同步建設、同步推進。
20.抓好即將出臺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的貫徹落實工作,制定我省的配套實施辦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相關地方法規和規章制度。
八、積極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
2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工作制度,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企業負責人特別是廣大從業人員的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教育,提高應急意識和應急處置、避險、自救、互救能力,嚴防因施救不當造成傷亡擴大。
22.充分調動和發揮各類新聞媒體的作用,結合“安全生產月”、“應急演練周”等活動,廣泛開展應急宣傳教育活動,普及應急知識,開展應急演練,推動應急管理工作。
23.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力度,積極組織開展包括相關法律法規、應急救援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并定期進行考核和比武。
九、開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監督檢查工作
24.組織開展應急管理專項執法檢查,重點檢查企業應急救援組織的建立,救援設施的配備,應急預案備案、演練情況,重大危險源評估、備案等情況。各地也要結合應急管理工作開展情況,組織開展執法檢查,推動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十、加強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隊伍自身建設
25.繼續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隊伍思想政治和黨風廉政建設,提高應急隊伍政治素養,增強應急隊伍做好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的責任心和使命感。
26.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人員要經常深入基層、深入事故現場,了解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急需解決的問題和難題。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加強業務學習,救援隊伍之間要建立起經驗交流和比武機制,提高應急救援技能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