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四措并舉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監察執法行動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促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升安全生產條件,溫州市自2011年4月1日至5月31日將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監察執法行動。主要措施為:
一是高度重視。把此次專項監察執法行動作為今年執法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明確責任分工,制訂具體檢查計劃,組織監察執法人員對轄區內相關企業進行認真檢查,確保專項執法檢查工作落實到位。
二是明確內容。此次監察執法對象主要有三類:在安全生產分級管理中被評定為C、D類的生產經營單位,從事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機械制造、船舶修造、冶金、合成革等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2009年以來發生過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此次監察執法主要內容包括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建立健全情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情況、 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制定情況、重大事故隱患報告情況、 有否存在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擅自生產經營的情形等。
三是突出重點。結合本地實際以及近年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突出執法重點。對在分級管理中被評定為C、D類的生產經營單位,要組織進行重點監督檢查,發現存在事故隱患的,要督促、指導其立即組織整改;對存在重大隱患又不積極整改的,一律責令暫時停產停業,直至整改到位、隱患消除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活動;對經多次宣傳教育仍不重視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以及存在隱患整改不合格或未經安監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要依法從重從嚴查處。
四是規范執法。組織執法人員認真學習相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準確理解相關條款,確保監察執法依法進行,提升執法效率和辦案質量,做到監察執法規范化;同時,在監察執法過程中,把依法檢查和真誠服務有機結合在一起,注重本次專項執法行動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