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強化電力安全監督管理責任
為進一步強化電力安全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責任,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有效防范各類電力安全事故發生,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和電力可靠供應,江蘇省安委辦近日明確四點要求。
完善電力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省級正面要構建上下聯動、分層分級電力安全監管機制。市縣層面要履行屬地管理責任。電力企業從事生產建設活動要接受相關部門監督管理。
創新電力安全監督管理方式。加強隊伍建設,探索采用政府購買服務、聘請安全協管員等多種方式,進一步提升電力安全管理專業水平。強化協同聯動,構建上下聯動、部門協作的電力安全監管新格局。實行社會共治,探索建立政府、行業協會、社會團體、保險機構、企業多方參與的激勵約束機制。
健全電力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加強源頭管理,在電力發展規劃、技術路線、項目選點、建設運行等環節,充分體現安全生產相關要求。開展檢查督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和“四不兩直”方式,認真督促指導企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加大懲處力度,積極推進電力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依法依規認定涉電領域安全失信行為。
夯實電力安全監督管理基礎。強化教育培訓,不斷提升安全管理人員履職能力。強化科技支撐,充分運用現代信息化手段,不斷推進“互聯網+安全管理”模式建設。加大保障力度,要將電力安全工作經費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提高應急能力,按規定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配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完善獎懲措施,建立健全容錯免責機制,激勵干部擔當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