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制定“十項清單”做好疫情防控下的安全防范工作
當前疫情反復,影響安全生產的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多,針對交通運輸、建筑施工、城鎮燃氣、消防安全、自然災害等十個方面重點事項,江蘇省安委辦近日制定了“十項清單”,提示各地進一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認真研判分析企業在疫情防控條件下可能遇到的風險隱患,特別是因疫情原因導致需變更原材料、生產工藝的企業,必須充分掌握新的安全技術特性,進行必要的風險辨識評估,全面排查安全隱患,落實風險管控措施,確保安全風險始終受控。
督促企業根據在疫情防控條件開停車、停復產的實際情況,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制定嚴格的開停車方案,編制安全措施,關注員工心理變化,確保安全生產,切忌趕工期、搶進度、突擊生產、超負荷生產。涉及危險工藝的企業復工開車,要聘請有實踐經驗的專家進行現場指導,確認安全條件。對高處作業、動火作業、有限空間作業、大型檢維修作業等危險作業加強審批,督促落實管控措施。
針對疫情防控條件下企業重點崗位人員配置不完整、跨崗補位不穩定、教育培訓不到位等突出問題,督促企業及時調整補充人員,加強安全教育培訓,疫情期間盡量采用視頻、微信群等非聚集形式組織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對因重要崗位嚴重缺員或設備設施帶病運行等導致無法保證生產安全的企業,要采取果斷措施立即停產。
合理規劃高速公路疫情檢查站點,優化疫情檢查流程和交通流線,防止高速公路出入口因疫情檢查導致車輛排隊積壓,造成追尾碰撞。要加強防疫物資、民生保障物資運輸車輛的安全保障。對危化品運輸車輛運輸途中因疫情管控出現臨時性積壓,要提前做好應急預案,開辟符合安全距離的臨停場地,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督促各建筑施工項目和工地開展自查自糾,重點檢查疫情防控和現場安全防護措施設置情況,對于人員不齊全、安全生產條件不完備的建設項目,要果斷放緩項目建設節奏,必要時停工整改。建設項目封閉化管理期間,要加強集宿區臨時用電、生活區防火、易燃易爆物管理,加強消防滅火演練和培訓。對長期停用的危大工程設備設施重新啟用前,落實專業的檢修維保工作,嚴禁帶病運行。
加強燃氣設施設備和管道安全檢查,嚴防燃氣管道占壓、泄漏。扎實做好城鎮燃氣安全保供工作,持續推進城鎮燃氣居民使用安全“七個一”行動。要加強涉疫場所燃氣使用安全管理,加強設施設備和管道安全遠程監控。要制定疫情防控期間燃氣企業入戶檢查和排險處置方案,提供必要防疫物資。
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場所的安全防范工作,注意加強排查隔離觀察點、核酸檢測點、定點醫院、社區衛生服務站等涉疫場所等安全隱患,每個涉疫場所每個樓層要有一個安全出口保持暢通。要重點檢查建筑結構、消防和特種設備安全,對持續運轉的用電和用氧設備、電氣線路、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方面發現的問題整改到位。
針對養老機構、學校、醫院、大型商業綜合體、高層住宅等重點區域,緊盯火災高風險場所,加強日常檢查和巡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要督促消毒液、酒精等消毒用品使用量較大的單位科學適量儲存、安全使用。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因防控要求關閉的,必須采取應急措施,確保發生火情能第一時間打開。要開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打擊森林違法用火行為專項行動,強化重點區域、重點時段巡查,嚴防私自違規祭掃,嚴禁帶火種鞭炮上山。
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有效運用工業企業風險報告系統、危化品和礦山等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手段,開展網上法律法規指導、線上知識教育培訓、專家視頻連線排查隱患等遠程服務,對重大風險源進行遠程在線監管,提高執法精準度和執法效能。
強化自然災害預警預報,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廣泛進行風險防范、避險逃生知識的提示警示。要嚴格執行信息報告和值班值守制度,對重點場所、重點區域加強前置備勤,加強流動巡防和現場看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