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全面部署自然災害風險普查實施階段工作
日前,吉林省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領導小組印發《關于切實做好全省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全面普查階段有關工作的通知》。從6月初開始,全省將全面啟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的實施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增強普查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確保按國務院和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全省普查任務。要按照省普查領導小組和省普查辦統一部署和要求,把握時間節點,明確任務分工,壓實部門責任,依照各項普查技術規范,倒排工期、爭分奪秒推進;要參照國務院普查辦和省普查辦的組織構架,以各級普查辦為依托,組建分工明確的工作組,全面落實普查各個環節目標任務;要根據普查工作實際需要,配齊配強普查的各級各類技術力量,為各行業普查任務提供技術支撐;要充分動員鄉鎮(街道)、村(社區)等基層力量參與到普查工作中來,確保按時限、保質保量完成普查各類數據的收集、整理、匯交;要加強縣區間信息交流和工作協同,相鄰或事權有交叉的縣(市、區、開發區)之間要建立信息溝通和協調聯動機制。
《通知》強調,要加大財政投入,為全面完成普查任務提供保障。各級普查領導機構、各行業部門要積極爭取同級政府和財政部門支持,務必將普查經費落實到位,對落實進度遲緩、列支額度無法滿足普查任務需要的,省普查辦將以適當形式通報。
《通知》明確提出,要強化宣傳引導,加大培訓學習力度。各級各部門要切實開展好宣傳和培訓工作,并指定專人做好普查信息系統的應用和管理,及時查看、錄入、更新相關普查工作信息。同時,要建立健全普查工作專項督查督辦制度。各市(州)要建立每周工作提示制度和調度制度、每月工作通報制度;省直各有關部門要建立行業系統內的定期調度和報告制度;各縣(市、區、開發區)要定期調度、通報普查調查各個階段工作進度,省普查領導小組和省普查辦還將定期以專報形式通報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