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對產煤市煤礦安監部門進行專項督查
江蘇煤監局為切實履行對產煤市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職責,進一步推動產煤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履職到位,確保全省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決定對產煤市煤礦安全監管部門進行一次專項督查。督查內容主要有: (一)貫徹落實國家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全面落實煤礦安全監管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監管體系的情況;根據本地區煤礦安全監管工作的需要,確定機構、人員、經費及裝備的情況;制定本地區煤礦安全生產規劃的情況;辦公會議或專題會議研究解決煤礦安全生產突出問題的情況。 (二)煤礦安全監管執法工作情況。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建立以政府監管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有關制度的情況;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制定年度監管計劃及實施的情況;煤礦檢查整改專項行動方案制定及實施的情況;檢查煤礦過程中,執法程序規范,適用法律正確,行政處罰適當,監管執法到位的情況;與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相關部門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協調工作機制、信息交流機制、工作通報機制的情況。 (三)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隱患整改及復查情況。地方各級政府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建立健全煤礦重大隱患治理、掛牌督辦、信息通報、社會公示、整改驗收、檔案管理等監管制度的情況;對國家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提出的監察建議的組織落實,并及時反饋整改結果的情況。 (四)煤礦事故責任人的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建立和執行事故救援和報告制度的情況;按規定參加和配合事故調查工作的情況;對事故防范措施督促落實和反饋的情況;對群眾舉報案件查處及落實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