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強尾礦庫安全監管確保安全度汛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尾礦庫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監總明電〔2014〕6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尾礦庫安全隱患治理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一〔2014〕20號)精神,湖南省積極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加強全省尾礦庫防汛度汛工作,確保汛期安全生產。 一是迅速制定方案。湖南省安委辦、湖南省安監局先后下發了《關于切實加強尾礦庫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湘安辦明電〔2014〕11號)和《2014年全省尾礦庫防汛安全專項督查工作方案》,同時轉發了安全監管總局相關通知,明確了防汛措施和工作要求。 二是突出重點,采取“5捆1”措施落實責任。要求全省716座尾礦庫每座庫都落實1名縣級領導、1名安全監管部門領導、1名鄉鎮領導、1名企業負責人、1名村委會干部的“5捆1”工作責任制,并將尾礦庫相關責任人通過門戶網站等向社會公布。 三是開展尾礦庫防汛保安督查。省安監局組織3個督查組,每組聘請1名尾礦庫專家,自5月中旬起,對郴州、衡陽、自治州、岳陽、株洲、邵陽等6個尾礦庫比較集中的地區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尾礦庫防汛專項督查。目前已完成了對郴州、衡陽、株洲的督查。各市州、縣市區也相應開展了尾礦庫防汛督查。針對督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向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進行交辦,對相關企業下達整改指令,責令限期整改。 四是完善預案,加強演練。針對尾礦庫可能出現的垮壩、漫頂、泄漏等事故,督促各地進一步修訂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備齊備夠應急搶險物質,加強應急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