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煤監局建立執法監督“六項制度”
www.waka8s.com時間:2014/4/23 19:27:06來源: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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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執法監督工作的規范化、嚴格化,制定建立了一系列的工作制度,確保了執法監督工作的有效運行。 一是制定了《監察執法督查辦法》。明確了執法監督的內容、方法、責任等,規定省局每年對四個監察分局開展一次執法監督,分局每個季度開展一次對監察室的執法監督活動。 二是制定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實施基準》。對我國現行58部法律法規規章、800余條煤礦安全處罰條款進行分類、歸并整合,制定出臺23類、170條處罰內容。 三是制定了《安全監察執法檢查手冊》。共30個類別,184個大項,713項檢查內容。四是制定了《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制度》。規定5萬元以上罰款、停止建設和施工、停產停業整頓、吊銷許可證等重大處罰項目,須在10日內向省局備案。 五是制定了《執法文書評比細則》。省局每年開展一次執法文書評比,各監察分局經常開展執法文書評比活動,并納入年度考核。 六是制定了《安全監察執法文書制作規范和常用執法文書制作模板》。統一了執法文書制作格式、標準,使文書制作更加規范、標準、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