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監管局對格爾木慶華礦業肯德可克鐵礦負責人進行約談
由于近期格爾木慶華礦業肯德可克鐵礦公司先后發生三起生產安全事故,造成4人死亡。4月18日,省安全監管局對青海慶華集團有限公司和所屬肯德可克鐵礦公司負責人進行了警示約談,并就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整改要求。通過約談,要求公司認真貫徹落實(青安辦[2014]26號)通報精神,對近期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切實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接連發生事故的勢頭。通報主要問題是:一是現場隱患排查不深入、不徹底;二是作業現場管理混亂,礦領導、安全員缺位,不能及時有效發現制止現場違規作業問題;三是對外包施工單位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現象,生產作業安全管理責任不明確,監管不到位;四是未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要求規范運行,制度規程形同虛設,員工教育培訓針對性不強,違章作業現象較為嚴重,標準化運行管理僅停留在書面資料上;五是不按規程規范進行采礦作業,存在掏采、亂采現象,出礦作業缺乏監管;六是生產作業過程安全、技術監管失控、缺失,排險作業無方案、無監護,導致工人冒險作業。針對該公司發生的諸多問題以及存在較多安全隱患,省安全監管局要求企業牢固樹立“紅線”意識,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嚴防類似事故的發生,提出了具體要求:一要分層次分級別,召開警示教育會,從血的事故中汲取教訓,真正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行為上自覺遵守安全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杜絕“三違”現象發生。二要加強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水平,落實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和定期教育培訓制度,不斷增強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三要從制度建設和管理實效等層面,拿出治本之策,采取切實措施,解決安全管理制度缺失問題,修訂完善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各類制度,狠抓落實,堵塞漏洞,堅決制止有章不循,有令不止行為的發生。四要建立礦長下井帶班制度和安全員巡查制度,加大日常巡查頻次,及時發現處理整改安全隱患和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為。五要認真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62號令(《非煤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要求,嚴格履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理清承包單位和外包單位的安全責任,按照職責要求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有效預防事故發生。六要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16號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的要求,盡快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從組織上和制度上落實責任,強化整改效果。七要將落實整改情況報當地安全監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