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開展城鎮燃氣管道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為落實省委省政府領導關于做好城鎮燃氣管理安全生產的指示精神,由海南省安委辦牽頭,省安監局、省住建廳、省質監局、省消防總隊以及相關專家組成的城鎮管道燃氣安全檢查組,對海口、三亞、文昌、東方四個地區的燃氣企業、管道進行了隱患排查整治。此次隱患排查整治包括6個方面:一是管道燃氣企業是否建立和完善場站、管道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各項措施,明確責任部門,落實管理責任;二是管道燃氣企業是否按照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對場站設施設備和管道進行安全檢查及定期檢測、維護,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是否及時排除;三是燃氣主管部門和管道燃氣企業是否按照規定制定本單位事故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配備應急人員和設備物資,定期組織應急演練;四是燃氣管道是否按標準設置明顯標志,管道燃氣企業是否建立、健全管道巡查制度、配備專人進行日常巡查,巡查檔案是否完善;五是燃氣管道占壓、圈圍、埋深不足、安全凈距不足等隱患點調查及整治情況;六是管道燃氣企業是否對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的施工活動進行安全監管,是否會同其他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此次行動檢查了海南民生管道燃氣有限公司、三亞長豐海洋天然氣供氣有限公司、中海石油管道輸氣有限公司、文昌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四個燃氣公司,抽查燃氣場站設施12處(其中天然氣汽車加氣站5處、液化天然氣氣化站2處、天然氣門站3處、天然氣儲配站2處),發現安全隱患86條、市場不規范行為2起、監管不規范行為3起、記錄不良行為記錄3條。針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能現場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省安委辦下發了隱患整改通知書,要求企業和相關職能部門明確責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間表,整改完成后報省安委辦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