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煤監局總結交流執法監督工作經驗和做法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加強執法監督的工作要求,強化執法監督力度,吉林煤監局對全省執法監督工作進行了督查,并總結交流了全省執法監督工作經驗和做法。一是高度重視執法監督工作。各分局(站)均明確了執法監督工作的分管領導和執法監督工作的具體科室,進一步建立健全了執法監督工作制度,認真落實執法文書制作工作責任和執法監督文書復查責任。積極探索和實施事前、事中、事后監督,每月都形成《執法監督報告》,提出執法文書制作、隱患復查、案件結案歸檔、重大安全隱患登記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二是進一步加強內部執法監督工作。制定了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辦法,明確成立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小組,每月進行一次內部行政執法監督檢查。三是細化監察內容,明確監察方法,實行表格化監察。制定了13張監察表,實行表格化監察,為防止監察時存在漏項打下了基礎,促進了監察執法效能進一步提升。四是文書制作歸檔工作進一步規范。建立了比較成熟和完善的執法文書歸檔審批和管理程序,文書歸檔審批和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五是定期召開監察執法總結分析會。每月召開一次監察執法總結分析會,及時研究解決監察執法工作中的難點問題,并對監察人員的執法行為、執法依據、執法程序、處罰決定和案卷質量進行檢查考核。六是加強權力的制約監督。建立了對重大行政處罰的集體討論審查制度,對重大處罰以及事故處理采用集體討論決定,填寫《案件審查集體討論意見記錄》,既加強了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又充分保障了行政相對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