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落實國務院安委辦明電精神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緊急通知》(安委辦明電〔2014〕3號)下發后,江西省高度重視,按照省政府領導指示,立即轉發了文件,并結合江西實際,提出五項要求。 一是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當前安全生產工作。迅速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再強化、再跟進、再落實,確保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二是突出重點領域,切實防范重特大事故發生。繼續抓好民用爆炸物品、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鐵路交通、水上交通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 三、保持高壓態勢,切實規范生產經營行為。當前,要嚴厲打擊道路交通安全、公共聚集場所消防安全等非法違規行為,嚴格執行“四個一律”。重點:凡涉嫌非法營運的車輛,一律記入黑名單嚴格監控;凡技術狀況不良的車輛,一律不得安排營運;凡不具備資格的駕駛人,運輸企業一律辭退。對超速超員、疲勞駕駛、駕駛證與準駕車型不符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一律從嚴從重處罰。 四、加強督查檢查,認真組織開展本地區、本行業的專項督查,全面、深入、徹底排查治理各類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存在的突出問題。繼續采取“四不兩直”方式加強暗訪暗查、突擊抽查。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檢查“回頭看”,對存在重大隱患的企業,必須先停產后整改,并實行掛牌督辦;停產整頓期間,地方政府要派專人盯守。 五、嚴肅工作紀律,切實加強值班值守。全國“兩會”期間,嚴格執行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在崗帶班制度,嚴格執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強化應急管理,做好應急響應,一旦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要及時組織搶險救援,妥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