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14年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突顯三個“首次”
2月24日,浙江省政府召開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會議總結回顧了全省2013年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了2014年重點任務,省政府與各市政府簽訂了2014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 2014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實施“十二五”規劃承前啟后的關鍵一年。為此,浙江省安委辦結合近年來全省安全生產實際,根據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要求,進一步修訂完善了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體系,建立健全過程和結果并重的安全生產工作績效評價考核體系。經修訂完善后,考核內容共分七大部門,分別為健全完善安全責任體系、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立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提升安全生產治理能力、嚴格查處安全生產事故和建立安全生產綜合督查、專項檢查和暗訪暗查機制及安全生產事故防范創新管理。總體來看,2014年的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體系突顯三個“首次”。 一是首次將“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死亡率”寫進責任書,在工作目標上更加突出“生命至上”的理念。2004年以來,浙江省安全生產工作以“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三項指標實現“零增長”為總體目標,經過十年的實踐,已不能全面反映工作現狀和成效。為更加充分地體現“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2014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中提出新的工作目標:實現“三個持續下降”和“一防一制”。就是“事故起數、死亡人數、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死亡率”實現持續下降,有效防范較大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的和諧穩定。 二是首次加大對較大惡性事故的考核權重,使考核指標更加科學合理。近年來,浙江省一直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劃分的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個等級來考核,但是,同一級別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差別很大,如對險些釀成重大事故的較大事故與一般的較大事故采取同樣的考核顯然是不科學的。因此,2014年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中,浙江省首次提出根據較大事故造成的損失程度、社會影響惡劣程度來區分較大事故等級,加大對較大惡性事故的考核權重。 三是首次將明查暗訪納入目標責任制考核,強化對責任制落實過程的管理。2014年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體系中明確,浙江省安委辦將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對各地企業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明查暗訪,將明查暗訪的情況納入目標責任制考核。并通過檢查企業來印證當地政府對安全生產監管情況,督促各地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明查暗訪企業的主要內容為: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和管理人員配備、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誠信機制建設、隱患排查治理、三類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和全員培訓、安全責任落實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