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監局加強對落實八項規定情況的監督檢查
福建煤監局紀檢組、監察室采取廉政巡查、效能檢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對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落實八項規定情況的監督檢查。截至目前,沒有發現違反八項規定的行為。
一是每季度對全局發文情況進行檢查并通報。要求做到“四個一律”,即法律有明確規定的一律不再發文、年初已經部署過的一律不再重復、可以電話辦理的事項一律不再行文、可合并的文件一律合并辦文。今年1-10月份,全局發文314份,同比下降11.8%。
二是每季度對會議情況及質量進行督查。檢查機關各處室、直屬事業單位執行“無會周”制度(即每個月的第一周不召開任何會議)情況;檢查召開會議的規模、開會時長和參加人數、會議就餐等情況,要求做到少開會、開短會,講短話、講有用的話。今年1-10月份,同比減少會議活動9個,節約會議經費13.27萬元。
三是每季度對三公經費支出情況進行檢查。要求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取消2013年迎新春團拜會等活動,節約經費7.5萬元;嚴控三公經費在預算內支出,今年1-10月份,公務接待費同比下降35.49%,公車費用同比下降12.26%,因公出國經費為零。
四是每季度對公車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督查。對制定的《車輛安全使用管理規定》和《直屬事業單位車輛管理與使用暫行規定》進行廉潔性評估并提出修改意見,明確要求公車在下班時間、法定節假日必須停放在單位停車場內,做到“七不準”(不準用公車接送孩子或辦私事,不準用公車參加婚嫁等私人喜慶事宜,不準用公車學習駕駛,不準公車停放、出入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準用公車旅游,不準公車外借個人,不準領導干部違規駕駛公車)。今年截至10月31日,全局車輛安全行駛26.6萬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