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出臺強化地區安全生產工作責任意見
為了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實現城市運行安全和生產安全規范化、制度化,日前上海市政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強化地區安全生產工作責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0月31日。
一是重心下移,發揮屬地監管優勢。本市安全生產工作實行行業監管與屬地監管并重,以分級屬地監管為基礎,政府管控、專業監管、分級管理相結合的工作體制。除按照規定由市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實施監管的事項外,區縣政府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本意見的規定,結合本轄區實際情況,統籌、組織所屬部門、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和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依法實施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具體分工由區縣政府依法確定。
二是關口前移,加強源頭控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規劃布局和行業準入為前導、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根本、以隱患排查治理為重心、以嚴格執法為保障,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前瞻性,提升本質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
三是齊抓共管,發揮社會力量作用。發揮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作用和群眾優勢,結合城市網格化管理,完善安全隱患的排查發現機制。發揮行業組織、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等社會第三方作用,通過探索、培育、推進行業自治和政府購買服務,使其成為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有力支撐。發揮從業人員作用,使其成為發現隱患、舉報問題的核心力量。發揮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生產信用體系的引導作用,促使企業主動履行安全生產法定義務。
《意見》就區縣政府加強對本地區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統籌部署本地區安全生產工作的職責作出具體規定,強調區縣政府要著重強化街鎮、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對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管和網格單元管理。區縣各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街鎮、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根據區縣政府規定的分工,履行相關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街鎮要強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對網格單元內隱患的具體巡查等管理責任。《意見》還就區縣政府、街鎮、產業園區管理機構和基層組織安全生產重點工作作出部署。一是健全隱患排查網格化管理機制,完善舉報獎勵制度;二是完善組織保障,充實監管力量;三是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履職考核;四是嚴格準入條件,加大執法力度;五是健全應急體系,嚴格事故查處;六是持續增加投入,加強產業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