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推進市屬國有企業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工作
為貫徹落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總局令第17號),北京市安全監管局加強對國有重點企業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檢查,督促大中型企業落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主體責任。
通過對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評審論證、宣傳教育、演練和備案等各環節的檢查發現,企業存在以下主要問題:一是應急預案修訂不及時,部分2009年制定的應急預案已超過3年有效期;二是應急預案的專家評審論證綜合意見內容不全面,評審論證的內容和要素不全;三是應急預案演練的次數不符合規定要求,只開展綜合預案演練,沒有開展專項演練;四是沒有申請應急預案的備案,對備案的程序要求不清楚。
針對以上問題,北京市安全監管局對問題單位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一是預案的編制修訂要緊密結合《應急預案編制導則》本單位所從事的的生產經營活動特點,以及事故風險分析進行;二是預案的組織體系和職責分工要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和應對措施以及工作程序要與本單位的應急救援能力相適應;三是預案的基本要素應當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要準確;四是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應當相互銜接;五是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組織本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評審論證等工作;六是綜合應急預案的演練每年不得少于1次,專項應急預案的演練每年不得少于2次;七是依法將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通過此次檢查,有力推動了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強化了生產經營單位對應急管理工作的認識。下一步,北京市安全監管局將繼續組織開展包括危化品、礦山、煙花爆竹和市屬國有企業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的專項檢查,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范應急預案管理,深化安全生產應急監管機制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