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四舉措加強“雙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
一是嚴格落實節日期間安全生產責任制。要求各市、縣(市、區)進一步強化黨政同責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從嚴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負總責,緊緊盯住安全生產基礎薄弱、隱患和問題較多、生產安全事故多發頻發的地方和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嚴格責任考核追究,抓實、抓細、抓好節日期間的安全監管工作。切實落實各生產經營單位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部署,把安全責任落實到每個環節、每個崗位和每個職工,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標準,堅決杜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是深入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重點突出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運輸、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行業和領域,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強化工作措施、強化聯合執法,切實做到嚴打嚴治、真打真治、聯打聯治,徹底查處本轄區、本部門、本行業(領域)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和建設行為,并依法嚴懲一批嚴重非法違法行為。
三是扎實開展節日期間安生生產大檢查。深入企業、重點項目、工地、車站、商場、賓館等各類人員密集場所,對節日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安排部署情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監控落實情況,安全隱患的整治情況等進行全覆蓋、全方位檢查,嚴肅查處安全生產領域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堅持邊檢查邊整改,以檢查促整改,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以整改指令書的形式責令立即整改;對隱患整改不力,化工過程管理不到位而導致不能保證安全的生產經營單位,責令停產停業整改,有效防范各類事故的發生。
四是認真做好節日期間應急值守工作。制定和完善節日期間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資源,完善應急救援工作機制,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加強對自然災害引發事故預測、預警、預防工作機制的督促落實,加強對有關企業應急準備情況的督促檢查,有效防范和應對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