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命名全國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的通知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命名全國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的通知
安監總政法〔2012〕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有關中央企業:
2011年,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及《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精神,按照《安全文化建設“十二五”規劃》(安監總政法〔2011〕172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創建活動的指導意見》(安監總政法〔2010〕5號)要求,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深入組織實施,嚴格標準條件,積極開展企業安全文化創建活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按照客觀公正、優中選優的原則,經組織專家評審、現場抽檢和網上公示,從全國210家申報企業中評選出81家,命名為全國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見附件)。
希望受到命名的企業再接再厲,不斷鞏固、創新安全文化建設成果,努力探索安全文化建設的新機制、新途徑,切實提高安全文化建設的質量和水平,更好地發揮示范帶頭作用。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以及廣大企業要認真學習借鑒全國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的經驗做法,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繼續深入開展安全文化創建活動,為推進實施安全發展戰略,實現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作出更大的貢獻。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