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入年度責任目標考核
河北省制定宣教“七進”活動規范
納入年度責任目標考核
本報訊 記者李仁堂報道 日前,《河北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七進”活動基本規范》出臺。河北省安委辦要求建立黨政領導主抓、多部門合作的“七進”活動協同工作機制,定期召開工作會議,研究推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七進”活動工作舉措落到實處。各地要將“七進”活動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鎮、文明單位、文明家庭創建中,將“七進”活動開展情況納入年度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
《河北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七進”活動基本規范》共提出了36項規范要求。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企業”應做到“六要”:要制定制度,要開展培訓,要開展活動,要有文化建設,要有安全警示,要有安全標識。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學校”應做到“六要”:要組織授課,要營造氛圍,要提供資料,要選配人員,要開展演練,要組織考核。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機關”應做到“六要”:要開展培訓,要營造氛圍,要設置專欄,要有示范帶動,要有應急演練,要有工作保障。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社區”應做到“五有”:有氛圍,有人員,有資料,有活動,有演練。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農村”應做到“五有”:有氛圍,有載體,有人員,有活動,有側重。重點加強對即將赴城市務工青壯年的安全宣傳教育。加強對留守老人、兒童的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安全知識,在村民經常性停留或活動的魚塘、堆場、礦坑(洞)、溝渠等安全風險區域設置警示標識。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家庭”應做到“四有”:有資料,有活動,有載體,有技能。
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公共場所”應做到“四有”:有氛圍,有場所,有演練,有公益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