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許可證檔案管理辦法》解讀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許可證檔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于2017年3月22日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檔案局聯合印發,并于印發之日起施行。
一、制定背景
許可證檔案是許可機關依法治安、依法行政的歷史記錄,是礦山、危險化學品、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以下統稱企業)獲得相關安全生產、使用和經營資質的原始憑證,是國家專業檔案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2011年在《國家檔案局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專業檔案目錄(第二批)>的通知》(檔函〔2011〕273號)中,將安全生產許可證納入專業檔案范圍。考慮到總局許可證檔案種類豐富、數量眾多,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與其他類型許可證檔案的形成與管理有共性,同時網上審批也形成了大量的電子文件,其管理亟需規范。經與國家檔案局協商,同意將各類型許可證檔案按照專業檔案進行管理,制定許可證檔案管理辦法。
二、制定依據
本《辦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非煤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辦法》、《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歸檔文件整理規則》、《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范》等法律和制度規范要求制定。
三、制定過程
一是全面梳理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全部行政許可事項,研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確保《辦法》內容與相關法律法規的銜接。
二是通過向各省安全監管局、省級煤礦安監局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機關各司局發放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情況調查問卷,對調查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初步確定《辦法》規范的檔案范圍、保管期限、電子檔案管理等關鍵內容。
三是與國家檔案局館室司聯合開展實地調研工作,先后調研了北京市安全監管局、北京煤礦安監局、浙江省安全監管局、寧波市安全監管局、福建省安全監管局、福建煤礦安監局、山西煤礦安監局等單位,廣泛聽取各業務部門的意見。同時利用2015年檔案業務培訓機會,與部分單位的檔案工作人員、國家安全監管監察檔案工作專家組成員交流意見。
四是形成《辦法》(征求意見稿),通過向安全監管監察系統各單位征求意見,根據各單位的修改意見并會同國家檔案局對《辦法》的相關內容進行多次修改完善,最終形成本《辦法》。
四、主要內容
《辦法》共21條,主要分為8部分內容:1-6條為制定依據、適用范圍和組織管理要求;7-19條為檔案管理要求;20-21條為附則。
(一)制定依據、適用范圍和組織管理
此部分為1-6條,對《辦法》總體內容進行了說明。
第一條說明了制定《辦法》所參照的法律法規。
第二條明確了執行本《辦法》的責任機構。
第三條規定了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許可證檔案包含文字、圖表、證照、電子數據等不同形式和載體,及其涉及的十類內容。
第四條明確了許可證檔案業務管理責任。一是規定“誰頒證、誰歸檔”,歸檔單位接受總局的業務管理和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對許可證檔案管理工作的監督和指導。
第五條明確了許可機關在許可證檔案工作開展中的保障責任,以及在建立、完善許可證網上審批系統時,應當考慮電子文件歸檔以及長期保存的需求。
第六條規定了許可證檔案由檔案部門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
(二)檔案管理要求
此部分為7-19條,分別對許可證檔案的歸檔范圍、保管期限、電子文件管理及檔案的整理、保管和借閱等內容進行了說明。
第七條明確了許可證檔案應根據企業提交的申請文件、資料以及許可機關審批過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范圍進行收集歸檔。
第八條規定了許可證檔案根據頒證機構不同的頒證權限、許可事項及辦證程序劃分為不同的保管期限。
第九至十二條明確了許可證申辦過程中形成的電子檔案在歸檔、存儲和備份方面的要求。
第十三條規定了許可證檔案紙質檔案的整理方法。
第十四條規定了許可證檔案的歸檔時限。
第十五條明確了保存許可證檔案的檔案庫房、設施設備的要求。
第十六條規定了提供利用的原則。
第十七至第十九明確了許可證檔案鑒定、銷毀工作責任和程序。
(三)附則
此部分為20、21條,規定了各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本《辦法》,結合實際工作需要制定實施細則,及施行時間。
五、意義
一是契合實際需要、解決突出問題。當前各級單位許可證檔案數量增長與保管條件有限的矛盾較為突出。《辦法》制訂充分考慮了許可證檔案發揮作用呈逐漸遞減規律,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確定了30年、10年、3年三檔保管期限,以此為基礎對檔案管理的各個環節進行規范,既考慮檔案規范化管理,也考慮各單位精細化管理的能力。
二是適應信息化水平的發展,拓寬檔案整理思路。當前許可證網上審批工作推進很快,有的單位已經實現全程網上審批或網上申報、線下審批。《辦法》考慮到電子文件大量形成的現實和發展趨勢,提出了電子文件歸檔和長期保存格式標準及管理要求,并區分不同情況,對紙質檔案整理進行了規范。
各單位應明確責任分工,執行《辦法》的相關要求,完善許可證檔案的各環節管理,更好的為安全生產中心工作提供服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