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推動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落細落地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貴州省迅速擬定并印發《省安委會關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確保措施精準,落實到位,見到實效。
——領導重視,高位推動。4月15日,省委副書記、省長李炳軍主持召開省政府常務會議,要求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壓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大“打非治違”力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扎實抓好隱患問題整改,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堅決遏制重大事故發生。4月18日,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諶貽琴主持會議,審議通過《意見》,要求層層壓緊壓實安全生產責任,持續推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指出要堅持問題導向,盯緊盯牢問題隱患,建立臺賬、掛圖作戰、對賬銷號,確保整改到位。
——“十五”變“60”,精準有效。4月22日,《意見》正式印發,將“十五條”逐一細化為60條具體措施,更具指導性和可操作性。其中,第一條至第五條細化為27條;第六條細化為5條;第七條細化為2條;第八條細化為4條;第九條細化為2條;第十條細化為2條;第十一條細化為5條;第十二條細化為4條;第十三條細化為3條;第十四條細化為2條;第十五條細化為4條。確保“十五條”措施條條可落地、條條見真招。具體內容如下:
在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推動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方面,我省細化措施27條,進一步壓緊壓實地方黨委政府安全生產責任及領導責任、部門安全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明確各級安委會各級黨委要定期組織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跟進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每半年聽取一次安全生產重大問題落實情況匯報,每年制定并落實黨委政府領導班子和成員安全生產任務清單。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并與財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長。進一步壓實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人等)的第一責任人責任;對嚴重違法違規導致事故的企業納入“黑名單”管理,實行聯合懲戒,對主要負責人和相關管理人員實行行業禁入和職業禁入。
在推動抓好安全生產督查檢查、審批管理、“打非治違”等方面,我省細化具體措施20條,不斷強化執法監管和源頭管控。明確要求,要扎實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依托“打非治違”督導幫扶、考核巡查,深入排查化解各類風險隱患,統籌疫情防控和公共安全,對排查整治不認真、未列入清單、經查實屬于重大隱患的,當作事故對待,引發事故的從嚴從重追究責任。
在加強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建設、激勵舉報等方面,我省細化13條措施。明確由省委編辦、省司法廳制定關于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隊伍建設的方案;各地配齊建強市縣兩級監管執法隊伍;市縣按照優化協同高效原則,在機構限額內以單設、掛牌等方式設置政府能源工作部門;明確省、市、縣相關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制定執法監管責任清單,深入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
——出實招亮硬招,穩步推進。從嚴從快追責問責。發生1起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縣(市、區)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市(州)行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一律先免職再調查處理;年內發生2起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市(州)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省級行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一律先免職再調查處理。重獎安全生產隱患“ 吹哨人”。制定《貴州省安全生產領域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安排省級每年2000萬元的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基金,用獎勵金額上浮20%以上鼓勵企業內部員工舉報所在單位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目前,貴陽市已核實兌現第一例舉報獎勵,獎勵舉報人1.68萬元。推行“雙主任”制,安委會實體化運行。各級安委會實行“雙主任”制,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同時擔任本級安委會主任。各級安委會實行實體化運行,下設煤礦、危險化學品、建筑施工、交通運輸、城鎮燃氣和旅游等若干專業委員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考核、巡查等工作,推動警示提示、約談督辦等制度落實。定期組織研判重大安全風險,建立協調機制,加強民航、鐵路、電力、水上交通等跨區域跨部門安全生產工作。
——同步配套文件,構建工作體系。《意見》印發后,我省同步制定《省委省政府領導班子成員2022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任務清單》《2022年度市縣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安全生產指數”指標監測實施方案》《貴州省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清單》《貴州省安全生產督查檢查辦法》等12個配套文件,構建了一個完整的安全生產工作體系,全力確保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十五條”措施在貴州落地生根。
——統籌推進,突出重點。我省要求,結合全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鞏固提升行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下沉式蹲點督查以及礦山、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鎮燃氣、消防、民航等專項檢查,重點排查整治大班次煤礦、尾礦庫“頭頂庫”、油氣儲備基地、群租房、客車客船、農用車、民航客機、高鐵等存在可能造成群死群傷的重大風險隱患,堅決遏制新的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