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waka8s.com時間:2015/7/27 19:18:34來源: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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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通知書
安委督〔2015〕4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重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辦法》(安委〔2010〕6號)的有關規定,國務院安委會決定對你區喀什地區“2?24”重大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
你區要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組織有關部門抓緊進行事故調查,研究提出處理意見。事故調查報告(初稿)經你區安委會審查同意、由區安委會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經審核同意后,由你區負責批復結案,并向社會公布。事故結案后,事故調查報告和事故處理決定落實情況要及時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聯系人及電話:呂兵,010-64463983。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