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應急管理報]動火安全作業證時間“倒流”
“1分鐘之內把所有的流程走完,實際操作中有這個可能性嗎?是這樣做的嗎?危害辨識不明、錯誤,這是符合規定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嗎?”近日,應急管理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專項督導核查第五組赴湖南省長沙市銅官工業園區湖南吳贛藥業有限公司,核查特殊作業管理制度及作業前風險分析、審批票據資料時發現,該企業提供的20張動火安全作業證中,大多數都存在上述問題,甚至一張動火安全作業證上就有兩三處錯誤。
5月24日至5月26日,在湖南省組織開展的重大危險源企業專項督導地市交互檢查中,該企業就被發現存在動火安全作業證“不符合公司《動火作業管理制度》規定的應由安全部門審批的要求,動火安全作業證無完工驗收簽字”等問題和隱患,并被要求整改。
督導核查組專家在對企業提供的《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整改治理報告》資料進行核查時發現,附件中關于企業在地市交叉檢查后的整改措施和落實情況不徹底,其中3張動火安全作業證“范本”依舊存在多處問題。一張編號為86的動火安全作業證,動火方式是電焊切割,未辨識出涉及的“臨時用電”等其他特殊作業,危險辨識中缺少“火災”。此外,該動火安全作業證上的動火分析時間、申請部門意見、安全管理部門意見、動火審批人意見皆為6月16日8時40分,但動火前,崗位當班班長驗票時間為6月16日8時30分,時間出現了“倒流”。
專家多次向企業工作人員確認: “這是按要求培訓之后的作業證嗎? 這是你們覺得符合標準的作業證嗎?”均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面對專家指出的時間“倒流”問題,企業工作人員接連解釋:“有時候為了節約時間,沒有看表,就憑感覺寫的。”“需要多人簽字,有時不能及時找到所有領導簽字。”過了一會兒,該工作人員又說,“只是10分鐘誤差,又不是說這十分鐘就會發生爆炸”,認為專家過于“揪細節”。
督導核查組專家周育輝指出,該企業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同時涉及“兩重點一重大”,危險因素多,反應風險等級較高,一旦引發火災導致爆炸,后果將十分嚴重。動火安全作業證的每一道審批程序都是一項安全保障措施,企業對此不能麻痹大意、流于形式,如果事前不做好危險有害因素分析、安全措施管控不當,動火作業風險將會成倍增加。
在點評反饋會上,督導核查組組長鄭雙忠指出,企業要重視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設和完善,安全生產是系統工程,不僅要加強硬件投入和設備設施檢查,還要同步提升企業安全軟實力,強化企業人員培訓質量,加大安全制度執行力度,才能有力保障企業安全生產平穩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