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應急管理報]總經理長期不在企業 責任制難落實
近日,應急管理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企業專項督導核查第五組對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開展專項督導核查。
該企業成立于2012年5月,位于福州市福清江陰化工園區。督導核查組查閱資料發現,該企業總經理同時擔任福建耀隆化工公司法定代表人,辦公地點在福州市區,除參與年度黨委會等重要會議外,平時不在企業辦公,安全生產責任制難以落實。
督導核查組表示,張家口“11·28”爆燃事故暴露出主要負責人長期不在崗,導致安全責任難以落實的問題,要深刻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負責現場核查的專家發現,企業液氨罐區控制室、中控室通風系統新風入口處無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液氨球罐噴淋系統雨淋閥漏水,系統壓力不足;液氨球罐區未設置消防水炮等多項安全隱患。
“通風系統新風入口處無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將導致有毒氣體泄漏時,無法第一時間被發現,延誤施救時間,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督導核查組專家表示。
在檢查該企業一級重大危險源罐區——液氨球罐區時,督導核查組現場“出題”,要求企業按照有關程序拉響“事故警報”,開展演練。
然而,在“事故警報”拉響幾分鐘后,該企業工藝處置隊只有兩人到場,并且未攜帶可燃氣體探測儀和堵漏工具;企業專職消防隊雖然迅速到場,消防車輛卻隨意停放。
演練結束后,督導核查組專家當場指出演練暴露出的問題,包括未組織現場偵檢,未劃定警戒區域,企業專職消防員未穿戴輕型防化服和空氣呼吸器,工藝處置隊和企業專職消防隊應急處置能力不足。
“不能僅為演練而演練,而應該將演練當成事故來應對。”督導核查組專家表示,由于該企業未設置企業專職消防隊,僅靠合作,出錢雇傭企業專職消防員,一旦發生突發事故,勢必影響施救。建議與鄰近企業專職消防站協商,組成聯防,進一步完善與聯防企業專職消防站協作和考核機制、聯絡機制,健全考核評價體系。
在向該企業的反饋會上,第五督導核查組組長鄭雙忠指出,危化品重大危險源企業要以此為契機,深刻吸取相關事故教訓,切實落實好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隱患。地方要舉一反三,加強其他行業安全防范工作,全力推進各行各業持續健康發展。
(本報記者 張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