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檢查組在浙江閏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檢查時提出——
任務切忌籠統 方案做實做細
本報記者徐文標
11月17日11時許,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的浙江閏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樓辦公室內,硝酸銨等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隱患第三輪專項排查治理督導檢查工作第二檢查組一行五人正在查閱該企業的安全生產相關資料。
“你們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有什么部署?有沒有方案?”檢查組組長張興林問。
企業相關人員翻出一個文件夾遞了過來,張興林查看后說:“文件夾里有國務院安委會印發的《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但作為附件的《紹興市上虞區危險化學品和非煤礦山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怎么只有征求意見稿?”
此外,檢查組發現該公司的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具備相關方面的基本內容,但具體任務及工作計劃做得太粗糙。“每項任務應當詳細列出責任部門、責任人和具體工作實施步驟,而不是籠統地標注類似‘安環部牽頭各部門或分廠配合’。”檢查人員指出,安全生產責任重在實實在在落實,應該將具體方案做細做實,作為專項整治行動的指導和目標,把上級和管理部門的正式文件作為整治工作的參考依據。
檢查組化工專家李運才查看企業隱患自查整改情況后,針對隱患整改的閉環管理資料,指出了問題和不足。
浙江省應急管理部門相關人員表示,該企業作為有相當規模和影響的企業,在安全生產方面不能走形式,要撲下身子在落實工作上下功夫,安全生產來不得一點大意。
該企業負責人表示,他們將立即整改,重新細化方案、明確分工,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