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東珠海和江門,企業動火作業及安全評價報告不規范
——消防安全共性問題普遍存在
7月23 日至26 日,全國化工行業執法檢查廣東工作組對珠海市和江門市7家危險化學品生產存儲企業開展了執法檢查,發現52項安全隱患。其中,消防安全、動火作業以及安全評價報告問題普遍存在。
消防水泵不合規 控制閥門需手動
檢查組共隨機抽查了7家企業,5家企業不同程度地存在消防安全隱患。1家企業消防水泵均為電動泵,另1家企業則均為柴油機泵,這都不符合企業消防水泵主泵應采用電動泵,備用泵應采用柴油機泵的規定。還有2家企業未按時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另外2家企業配置的滅火器不達標。
珠海長煉石化設備公司存在罐區和裝卸區域未配備空氣呼吸器、中央控制室配置的2部空氣呼吸器不能正常使用的情況。現場消防演習時,一消防泡沫炮不能正常出水。
珠海恒基達鑫國際化工倉儲股份有限公司雖然儲罐區設置了固定冷卻水系統、泡沫滅火系統,但均不能實現遠程啟動,設置在防火堤外的固定消防冷卻水系統、泡沫滅火系統的控制閥門均為長關狀態,事故發生后,必須人工跑過去進行手動開關(最遠罐的距離有1公里多),不利于發生事故時快速投用。
動火作業超時限 管理制度存漏洞
檢查組在江門建滔化工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企業用火作業證使用存在較大問題。編號為20190103的江門建滔化工有限公司用火作業證上顯示,限制動火時間為2019年1月3日8時30分至2019年1月3日15時零分,而資料底部用火作業完成驗收時間為2019年1月3日18時30分。依照用火作業證,可以認定該企業進行了長達3個半小時的無證動火作業。
檢查組在廣東聯塑化工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企業動火作業安全管理制度中無動火分級,僅要求對進入塔、罐內的動火進行動火分析,對其他部位動火進行分析則沒有要求。并且企業提供的5張動火作業申請表中,分析數據均為空白。
評價報告問題多 內容現場不相符
檢查組在檢查廣東聯塑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現狀評價報告時,發現該企業安全評價報告內第14頁內容與現場多處不符。如安全評價報告第14頁中描述為:消火栓穩壓泵1臺,泡沫泵1臺,地上消火栓1個,5公斤ABC干粉滅火器60瓶。現場情況卻是,無穩壓泵,卻有3臺泡沫泵,地上室外消火栓多于5個,現場配置的是4公斤ABC干粉滅火器。
無獨有偶,江門建滔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也存在問題。評價報告顯示,評價機構對企業存在的隱患制定的安全措施缺乏可操作性,并不能真正消除事故隱患。如對甲醇儲罐距防火堤間距不足的問題,只是要求企業將5米作為報警,并將5米作為罐高的標準,與實際罐高11.5米嚴重不符。此外,評價報告中還存在虛假行為,評價機構將企業的總控制室作為分控制室進行評價,以此避免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