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個月內連續發生4起較大事故
國務院安委辦約談山西省運城市
6月1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約談山西省運城市人民政府,要求就2個月內連續發生4起較大事故,深刻剖析原因、切實整改。此次約談旨在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的各項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務院安委會《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試行)》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動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國務院安委辦副主任、應急管理部副部長孫華山主約談,應急管理部、公安部交管局有關人員參加約談。
近期運城市較大生產安全事故集中多發,短短2個月之內連續發生4起,涉及交通、有色、化工等多個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按照《安全生產約談實施辦法(試行)》規定,對發生重特大事故、6個月內發生3起較大事故和發生性質嚴重、社會影響惡劣的較大事故等情況,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負責人或國務院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或指定其內設司局主要負責人約談市(州)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
運城市近期發生的4起較大事故分別是:4月1日16時55分,夏縣發生一起小轎車與牽引半掛車相撞事故,造成5人死亡,2人受傷;4月3日零時,永濟市循環經濟工業園區云海鋁業有限公司熔煉車間發生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傷;4月9日13時30分左右,山西運巖新材料有限公司反應釜清洗作業時發生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5月8日,萬榮縣發生一輛面包車與路邊停駛重型半掛車相撞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傷。
約談指出,這4起較大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7人受傷,教訓十分深刻。不僅暴露出企業層面安全意識淡薄、安全保障水平低、主體責任不落實、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等問題突出,還反映監管層面存在諸多薄弱環節,要從屬地責任落實是否到位、行業監管執法是否到位、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治理是否到位等方面,進行認真總結和深刻反思。
約談要求,運城市要深入查找原因,找準問題,深刻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全面研究對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山西省安委辦要加強跟蹤督辦,事故結案后盡快向社會公布調查處理報告,發揮好事故警示教育作用。
約談強調,運城市要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為重點,全面加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要結合本地實際,加強礦山、危化品安全、道路交通“兩客一危”、涉爆粉塵、建筑施工、電氣火災等行業領域安全治理,特別要針對冶金有色企業比較集中的特點,突出抓好高溫熔融金屬、冶金煤氣等重點環節安全治理,切實做到“查大風險、除大隱患、防大事故”。
山西省和運城市要認真貫徹落實好《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抓好省、市、縣各級實施細則制定工作,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健全完善“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堅決落實黨政領導干部“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運城市要以此次約談為契機,開展一次安全生產的大教育、全行業領域的大執法、重大隱患的大治理,促進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更加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把安全生產工作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確保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