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安全生產立法工作會議強調
落實立法規劃 提高立法質量
12月13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召開全國安全生產立法工作會議。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楊元元出席會議并講話。
12月13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召開全國安全生產立法工作會議,學習傳達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會議精神,總結安全監管監察立法工作,討論國家安全監管總局《2014-2015年安全生產立法規劃》《開門立法辦法》和《調查研究工作辦法》,部署今明兩年立法工作,研究進一步提高立法質量的辦法和措施。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楊元元出席會議并講話。
楊元元指出,2001年以來,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不斷推動安全生產立法工作,安全生產法律體系基本形成,依法治理成效顯著。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法治政府逐步建立,特別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作出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安全監管監察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楊元元強調,要全面審視安全監管監察立法,將其放到深化改革的大局中來思考和推動,放到依法治國的進程中去研究和把握。一是制訂并落實好立法規劃,安排好今后7年安全監管監察立法的目標任務和主要項目。二是加快推動《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修訂,研究配套法規、規章制訂或修改。三是結合安全生產行政審批改革和轉變安全監管監察職能,清除制約安全生產形勢根本好轉的法制障礙。四是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工作質量。五是堅持立法、執法和執法監督一體推進,建立完善立法、執法和執法監督等工作之間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促進的運行機制。
北京市、湖南省、廣東省、甘肅省安監部門的有關負責人在會上作了發言。總局和國家煤礦安監局有關司局,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部分副省級城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監部門,各省級煤監機構等單位負責人參加會議。
(安全監管總局通信信息中心 田心/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