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應急管理部宣傳教育中心主辦

    您當前的位置:網站首頁 > 中心公文 > 關于組織開展第二屆“生命之歌”全國安全歌曲大賽活動的通知

    關于組織開展第二屆“生命之歌”全國安全歌曲大賽活動的通知

    www.waka8s.com時間:2015/1/20 15:14:24來源: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 次瀏覽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中華全國總工會 共青團中央 中國音樂家協會

    關于組織開展第二屆“生命之歌”全國安全歌曲大賽活動的通知

    安監總政法〔2010〕9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監管局、廣播影視局、總工會、團委、音協,各產業工會全國委員會,各產業文聯、文協,有關中央企業:

      按照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0〕15號)部署,為推動安全生產宣教行動深入開展,促進全民安全意識不斷提高,推進安全文化建設,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啟發和教育人們珍愛生命、遵章守紀、遠離事故、享受安全,進一步營造安全發展的輿論環境和社會風尚,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廣電總局、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中國音樂家協會決定共同組織第二屆“生命之歌”全國安全歌曲大賽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國辦發〔2010〕15號文件的部署要求,結合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各項重點任務,以弘揚安全文化、強化安全意識、提高安全素質為著力點,通過全國安全公益歌曲大賽活動,誠邀社會各界和廣大職工、群眾、學生、音樂工作者,積極參與創作、演唱、傳唱主題鮮明、內涵豐富、旋律優美的安全題材歌曲,使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更加深入人心,為實現生產安全、生活安康、人民安樂、社會安定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組織機構

      1.主辦單位。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廣電總局、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中國音樂家協會。

      2.承辦單位。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宣傳教育中心、全國總工會勞動保護部、中國煤礦文聯、中國煤礦文工團、中國安全生產報社。

      3.協辦單位。

      中國石油文聯、中國鐵路文聯、中國化工文聯、中國公安文聯、中國電力文協、中國水利文協、中國建設文聯、中建工程文聯、中國冶金文聯。

      為保證大賽的順利進行,成立“生命之歌”全國安全歌曲大賽活動組委會。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宣傳教育中心,負責歌曲征集、評選、制作、推廣、傳唱、頒獎等具體工作的組織協調。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監管局牽頭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負責各地活動的組織開展。

      三、活動方式和時間安排

      1.活動方式。

      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活動組織機構,各行業文聯、文協,以及各產業工會負責宣傳動員,組織創作安全題材歌曲,經預評后報送組委會參賽;各有關中央企業、藝術院校及文藝團體直接將創作的歌曲報送組委會參賽。由組委會評選出一批主題鮮明、積極向上、符合“三貼近”的優秀歌曲,推廣傳唱,舉行頒獎晚會,并組織優秀節目到全國巡回演出。

      2.時間安排。

      活動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今起至8月底,為歌曲創作、征集階段。組委會將組織各產業文聯、藝術院校、文藝團體和知名詞曲作者專題創作、研討交流等活動;

      第二階段:9月至10月,為“學唱、傳唱”階段。組織評選優秀作品,制作出版《生命之歌》(第二輯)CD唱盤(含伴奏),發放至各地、各單位,以企業、社區、學校等為單位積極開展“生命之歌”學唱、傳唱活動。同時,鼓勵和提倡縣級以上城市和有條件的單位,結合此項活動,組織開展“生命之歌”歌詠比賽等多種形式的文藝活動;

      第三階段:10月底,根據各地組織“生命之歌”學唱、傳唱情況,以及歌曲在社會上的普及和受公眾歡迎的程度,進行評獎,同時評出本次活動優秀組織獎。11月即《安全生產法》實施九周年之際,舉辦第二屆“生命之歌”全國安全歌曲大賽頒獎晚會。

      從11月起,組織優秀歌曲巡回演出。

      四、參賽歌曲具體要求

      1.作品要求是2005年以來新創作的,緊緊圍繞安全主題,立意要堅持“三貼近”,以親和、人性、情感的藝術語言,表達歌頌生命、熱愛生活、祝福平安的共同愿望,營造“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良好社會氛圍。

      2.參賽歌曲應具有凝練、通俗的歌詞和優美、流暢的旋律,具備較強的感召力和欣賞性,易于傳唱。

      3.歌曲名稱自定,獨唱、重唱、大合唱、小合唱、表演唱均可,每首歌曲長度在5分鐘以內(大合唱不受時長限制)。

      五、評獎及獎勵辦法

      為動員社會各界和廣大職工、群眾、文藝工作者廣泛參與創作安全題材歌曲,推出一批優秀作品和人才,本次大賽設特別獎、金、銀、銅獎和優秀作品獎,對報送單位設優秀組織獎。對獲金、銀、銅獎歌曲頒發證書、獎杯、獎金,對優秀作品獎、優秀組織獎頒發證書、獎牌。

      六、報送辦法和截止時間

      1.集體報送。

      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活動組織機構負責本地區參賽歌曲報送;各有關中央企業、行業文聯文協、產業工會負責本系統參賽歌曲報送。原則上每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業文聯、文協、產業工會和中央企業報送參賽歌曲不超過10首,一名(組)演唱者限報一首參賽歌曲。參賽歌曲要求刻錄為CD或DVD光盤2份,并附上詞、曲一式6份,填寫節目報送表。

      2.自由投稿。

      各有關藝術院校、文藝團體可直接報送。參賽歌曲要求刻錄為CD或DVD光盤2份,并附上詞、曲一式6份,填寫節目報送表。

      3.收稿截止日期為2010年8月31日。

      報送地點: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興化東里9號樓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宣傳教育中心

      郵編:100013

      聯系人:袁麗慧、孟媛

      電話:(010)64272836、64463640(傳真)

      宣傳網站:國家安全生產宣教網,www.china-safety.org

      電子信箱:xjzx@chinasafety.gov.cn

      附件:第二屆“生命之歌”全國安全歌曲大賽作品報送表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中華全國總工會

      共青團中央

      中國音樂家協會

      二○一○年六月三日

    相關資訊

  • 韩国三级片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