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印發《2017年度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細則的通知》:
八大項 44小項目
全面考核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
日前,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印發《2017年度省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細則的通知》,要求各省級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出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的實施方案,并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督辦。
《通知》指出,考核細則包括責任落實、依法治理、體制機制、安全預防、基礎建設、事故情況、加分項、否決項等8大部分,共44條,共計100分。其中考核權重最大的2條分別是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強化重大事故防控,分別占10分和30分。
《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力度,嚴格依法實施現場處理、行政強制、行政處罰,落實“四個一律”執法措施。落實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通報、問責和曝光機制;加大對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治理,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全面落實有關部門職責分工和部門實施方案;完善地方監管執法體制,將安全監管部門作為政府工作部門和行政執法機構,充實縣鄉基層監管執法力量;完善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港區、風景區等功能區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推進煤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和煤礦企業整頓關閉、瓦斯治理、水害防治等工作;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險化學品事故。
《通知》強調,各省級政府要建立安全生產績效與履職評定、職務晉升、獎勵懲處掛鉤的相關制度,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要進一步強化職業健康監管,提高監管實效;依法開展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監督檢查,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治理,加強高危粉塵、高毒物品等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建立12350專線與社會公共管理平臺統一接報,完善舉報獎勵制度;認真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示范崗、平安校園創建、安全生產法宣傳周、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七進”活動。
《通知》特別強調,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全面開展自查自改,認真整改治理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依法嚴懲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依法關閉取締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對安全生產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集中曝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事故隱患,建立追責問責制度,落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制度措施。占10分。進一步提高重大事故考核權重,加大對重大事故特別是2起以上重大事故的考核力度,發生1起重大事故扣5分;發生2起重大事故扣12分;發生3起重大事故扣21分;發生4起及以上重大事故扣30分,并按不合格評定;加大對非法違法重大事故的考核力度。在健全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法制、組織事故搶險救援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給予適當加分。最高加10分;強化特別重大事故防控,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度。發生特別重大事故的,每起扣40分,并按不合格評定。
《通知》指出,各省級政府要貫徹落實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全面加強安全生產源頭管控和安全準入工作,將安全作為城鄉規劃布局、設計、建設、管理的前提,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重點企業實行風險預警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