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局第七督導組在江西、貴州開展督導調研 推進落實“七條規定”
黃毅在江西貴州督導調研時強調:
礦長位位抓落實 煤礦個個保平安
黃毅在貴州畢節金沙縣新化鄉龍宮煤礦考察調研
2月25日至3月1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七督導調研組在江西、貴州開展專題督導調研。總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督導調研組組長黃毅,相繼出席在兩地召開的以“保護礦工生命,礦長守規盡責”為主題的宣講培訓活動,并作專題講座,從理論與實踐、內容與案例的結合上,深刻闡釋了“七條規定”的重大意義、特點內涵和貫徹落實措施,同時就加強煤礦安全生產“七大攻堅舉措”的深入實施提出明確要求。他強調,每一位礦長都要嚴抓落實,每一個煤礦都要實現安全生產。
宣貫會上,播放了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對參會礦長進行了現場閉卷考試,并簽訂礦長承諾書。期間,黃毅先后到江西吉安、萍鄉,貴州畢節進行調研,并召開座談會,聽取了兩省有關安全生產情況介紹,現場考察了畢節金沙縣新化鄉龍宮煤礦。
在宣講和考察中,黃毅指出,近年來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取得了很大進步,但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基礎保障能力仍然薄弱,要緊緊抓住貫徹落實“七條規定”的有利時機,深入組織開展主題實踐活動,充分發揮礦長作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能動作用,嚴之又嚴、實之又實、盡職盡責地抓好每一項規定的落實,同時要把礦長履行“七條規定”的義務同時作為礦工應有的權利,互為監督、互為促進,推動實現礦井安全生產、行業安全發展。
黃毅強調,實現煤礦長治久安,要堅持把落實“七條規定”和“七大攻堅舉措”貫穿全年,深刻把握安全生產的發展趨勢和總體要求,始終把煤礦安全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上,深入推進打非治違、整頓關閉、災害治理、科技保障、應急救援和安全培訓等重點工作。要認真落實節后復工復產的安全生產驗收責任和措施,切實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兩會”期間安全生產。
(中國煤炭報 楊學鋒 羅雄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