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waka8s.com時間:2012/12/24 12:50:36來源:培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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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理念 進一步加強和推進安全培訓工作
——孫華山就《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答記者問
2012年11月21日,國務院安委會印發了《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安委〔2012〕10號,以下簡稱《決定》)。
近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副主任、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孫華山,就相關問題接受了記者專訪。
記者:這次國務院安委會下發的《決定》凸顯了安全培訓工作在安全生產中的地位和作用,請問《決定》是在怎樣的背景下出臺的?
孫華山: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安全培訓工作,《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都對安全培訓工作提出明確的要求。2012年8月20日,溫家寶總理在聽取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的工作匯報后強調:當前安全生產要重點抓好三件事,安全生產制度的建設、安全生產技術的創新和安全生產培訓。這三件事要牢牢抓住。張德江副總理、馬凱國務委員多次對加強安全培訓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
近年來,特別是“十一五”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下,通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共同努力,安全培訓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和成效。法規、標準和制度不斷完善,管理體制基本理順,考核體系初步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基本形成,基地、教材、師資等基礎工作進一步加強。“十一五”以來,全國年均培訓2000萬人次左右,《安全生產法》等20余部法規對安全培訓作出規定,總局出臺了4部部門規章、42個規范性文件、104個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實施了全員培訓、持證上崗、從業人員準入、培訓機構準入、教考分離、經費保障、責任追究7項法律制度。截至2011年底,全國已建成各級安全培訓機構4051家,有專職教師2.1萬人。但是,當前我國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安全培訓工作還存在不小差距。主要表現在:思想認識不夠到位,企業責任不夠落實,培訓針對性不夠強,培訓基礎相對薄弱,處罰和問責少,沒有起到很好的震懾作用。
我國仍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進程中,生產力水平還比較低。人是生產力中最具有決定性的力量和最活躍因素,代表生產力的發展要求,要充分發揮人的作用就必須加強培訓、提高素質。在這個意義上講,搞好安全培訓就是保護和發展生產力。從另一個角度說,黨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包含對人民群眾的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更包含對生命安全的要求。建成小康社會首先要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實現我國安全生產狀況的根本好轉,必須致力于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質。安全培訓工作作為安全生產的“三件大事”之一,即是保障人的生命安全重要的基礎工作。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及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12年9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7個調研組,赴各地開展了安全培訓工作專題調研,專題研究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對策措施。在此基礎上,研究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征求了國務院安委會成員單位、各省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和部分直屬事業單位、中央企業、一級安全培訓機構意見,并進一步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決定》的送審稿,提交國務院安委會研究決定后下發。
記者:如何理解《決定》出臺的重大意義?
孫華山:《決定》是國務院安委會第一次以“決定”的形式發布的規范性文件,也是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的具體體現。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要求:“強化公共安全體系和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建設,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這對于推動全黨全社會進一步凝聚安全發展共識,形成安全發展合力,從根本上提高安全生產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安全培訓工作作為當前安全生產工作的三件大事之一,任務更加艱巨和繁重。
這次出臺的《決定》,可以說是在系統總結以往安全培訓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規范及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對國務院23號、40號文件在安全培訓工作方面的規定和要求進行了深化和細化,同時吸收了《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十二五”規劃》的重要內容,并抓住當前實施安全發展戰略的大好機遇,在更高的層次上進行提升和升華。可以說,《決定》的出臺是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也是繼承創新的過程,更是一次千載難逢的重大機遇。《決定》進一步明確了現階段安全培訓工作的總體思路和工作目標,提出了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決定》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通篇貫穿著“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執政理念,貫穿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對于強化企業安全生產基礎建設、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實施“人才強安”戰略,開創安全培訓工作的新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是指導“十二五”及今后相當一個時期全國安全培訓工作的綱領性文件。
記者:《決定》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孫華山:《決定》共分為7個部分、27條,架構嚴謹、內容豐富、規定具體、措施有力。其主要內容可以概括為“一個樹立”、“兩個堅持”、“三個細化”、“五個落實”。具體來說就是,樹立一個工作意識,即“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堅持兩個工作理念,即依法培訓、按需施教;完善細化三個責任體系,即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培訓監管和安全監管監察人員培訓職責,安全培訓和考試的機構培訓質量保障責任;落實五項法律制度,即高危企業從業人員準入制度、“三項崗位”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企業職工先培訓后上崗制度、師傅帶徒弟制度、安全監管監察人員持證上崗和繼續教育制度。
記者:《決定》提出的“四個100%”和“兩個提高”目標包括哪些具體內容?
孫華山:前面已經說過,“十一五”以來,全國年均培訓2000萬人次左右。2011年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分別達到99.2%、96.1%、98.3%;班組長、農民工培訓合格上崗率分別為84.0%、93.6%,安全監管監察人員持行政執法上崗證率為95.0%。應該說,這幾年,通過各地、各單位的共同努力,安全培訓的成效還是很大的。盡管如此,我們感到離黨和政府的要求,離法律、法規的規定,還有一定差距。所以,這次《決定》中明確提出了“十二五”安全培訓工作“四個100%”和“兩個明顯提高”的目標。這些目標是適當的,經過努力是可以達到的,也是必須要達到的。
具體來說,“四個100%”: “三項崗位”人員(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等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生產經營單位特種作業人員)100%持證上崗,以班組長、新工人、農民工為重點的企業從業人員100%培訓合格后上崗,各級安全監管監察人員100%持行政執法證上崗,承擔安全培訓的教師100%參加知識更新培訓。
“兩個明顯提高”:安全培訓基礎保障能力得到明顯提高,安全培訓質量得到明顯提高。
記者:在安全培訓責任追究方面,《決定》提出了哪些更加嚴格的要求?
孫華山:《決定》要求強化安全培訓責任追究,明確提出實行更加嚴格的“三個一律”。一是對應持證未持證或者未經培訓就上崗的人員,一律先離崗、培訓持證后再上崗,并依法對企業按規定上限處罰,直至停產整頓和關閉。二是對存在不按大綱教學、不按題庫考試、教考不分、亂辦班等行為的安全培訓和考試機構,一律依法嚴肅處罰。三是對各類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一律倒查培訓、考試、發證不到位的責任。對因未培訓、假培訓或者未持證上崗人員的直接責任引發重特大事故的,所在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企業礦長(廠長、經理),實際控制人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記者:從內容上看,《決定》有哪些鮮明的特點?
孫華山:《決定》是國務院安委會第一次以“決定”的形式發布的規范性文件,其強制性、指令性和約束性很強。主要有六個方面的突出特點:一是細化和完善了企業安全培訓主體責任體系。二是首次明確歸納了安全培訓工作的五項法律制度。三是更加注重新技術、新手段在安全培訓領域的應用。四是更加注重實際操作培訓和現場安全培訓。五是在安全培訓責任追究方面更加嚴格。六是拓寬了安全培訓投入的資金渠道。
《決定》內容豐富,特色鮮明,集中概括為“三個統一”,即:宏觀與微觀的統一,繼承與創新的統一,治標與治本的統一。《決定》立意高遠,邏輯嚴密,既有總體思路和要求,又有安全培訓責任落實、制度建設、基礎建設、質量控制、監督檢查等具體工作。《決定》既重申和延續了以往法規文件中有關安全培訓的規定,又針對目前安全培訓工作存在的現實問題,提出了實施高危行業企業從業人員準入、建立安全培訓網絡學習平臺等一系列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很強的對策舉措。《決定》既重視解決一些地區和單位安全培訓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認識不到位、責任落實不到位、實效性不強等突出矛盾,又注重解決制約安全培訓工作發展的一些深層次問題,突出強調了保證安全培訓投入、共享安全培訓優質資源、加強安全培訓過程管理、嚴格教考分離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記者:一部好的法律,一部好的文件,出臺不易,落實到位更不易。請問下一步將采取哪些具體舉措抓好《決定》的貫徹落實?
孫華山:首先要抓好學習宣傳。12月5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專門下發了宣傳貫徹《決定》的通知,各級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各企業要按照《通知》的要求,進一步提高安全培訓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通過互聯網、報刊、電視、廣播、簡報等多種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安全培訓的輿論引導和輿論監督;要加大宣貫力度、拓展宣貫廣度、延伸宣貫深度,注重宣傳效果,將《決定》迅速傳達貫徹到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所有企業及職工,使“安全培訓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隱患”意識進一步深入人心,努力形成全社會更加支持安全培訓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要加強領導。做好安全培訓工作,重點在落實,關鍵在領導。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和班子成員要率先學習好、領會好《決定》精神,為本單位、本系統干部職工做好宣講輔導。要明確專門機構和人員,把安全培訓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確保思想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主管領導同志要親自抓,要把安全培訓工作納入實施安全發展戰略的總體布局,制定培訓規劃,健全培訓制度,加大培訓投入,為開展安全培訓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要制定配套實施辦法和措施。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要在制度配套上下功夫,抓緊制定落實《決定》的責任分工方案并抓好組織實施。要結合實際,推行實施更加有效的安全培訓工作政績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要充分認識企業在安全培訓工作中的主體地位和基礎作用,進一步深化企業安全培訓工作,確保《決定》所提出的工作要求貫徹到位,執行有力,不斷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四要加強監督檢查。對《決定》中的各項重點工作,要列出工作進度表,明確責任人、進度安排、完成時限、定期檢查。要認真總結推廣貫徹落實《決定》的好經驗、好做法,以點帶面推動工作。總局將于2013年3月底前對各地貫徹落實《決定》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并進行公開通報。
五要抓好結合,超前謀劃明年及今后一個時期的安全培訓工作。一是要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進一步加強安全培訓制度建設,全面檢查安全培訓中存在的問題,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二是要與總結今年的安全培訓工作相結合,總結好今年的安全培訓工作,統籌謀劃明年工作的思路和對策,突出抓幾件對安全培訓工作有長遠影響的大事、實事。三是要與推動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的貫徹實施相結合,調動方方面面的積極性,注重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進一步建立完善安全培訓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