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前在《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修訂工作座談會上強調:
安全生產立法修法要體現時代性、前瞻性、規范性
4月11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兆前會見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建鳴一行,并就《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修訂工作進行深入座談。
4月11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兆前會見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建鳴一行,并就《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修訂工作進行深入座談。
李兆前指出,湖北省人大專程來總局征求意見,體現了對立法工作的高度重視和認真態度。對湖北省條例修訂,李兆前建議要更加全面地體現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更加深入地體現中央關于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工作部署;要具有足夠的前瞻性,目前湖北省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建議充分借鑒和吸取東部沿海地區經濟快速增長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工作經驗和教訓,在把握安全生產工作規律的基礎上超前設計法規制度,以前瞻性立法引領安全生產實踐;要符合規范性,下位法不與上位法相沖突,表述要與《安全生產法》立法精神相一致;要結合湖北省實際著力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推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機制構建、加大違法違規行為處罰力度等制度措施。
王建鳴表示,在下一步條例修訂工作中,將深入研究吸收總局意見,進一步提升條例立法理念,進一步修改完善具體制度措施,以條例修訂為契機全力推動全省依法治安水平進一步提高。
座談會上,總局政法司有關同志針對《湖北省安全生產條例(修訂草案)》和相關問題提出了具體意見和建議。
(安全監管總局通信信息中心 田心/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