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近日下發通知
八條措施直擊煤礦重特大事故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煤礦事故教訓,切實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
通知指出,今年以來,全國大部分地區煤礦安全形勢穩定向好,但煤與瓦斯突出事故及重大事故多發,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月23日,山西省大同煤礦集團同生安平煤礦5-1煤層8117綜采工作面發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0人死亡。
3月6日,吉林省吉煤集團通化礦業公司松樹鎮煤礦+100m東一采區4112運輸巷掘進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293噸、瓦斯量11232立方米,造成12人死亡。
1月15日,重慶市南川區耀鴻煤業公司盛鑫煤礦+400m水平S1#煤上山掘進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95.8噸、瓦斯量2125立方米,造成3人死亡。
3月3日,河南省鄭州煤炭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大平煤礦21141下巷掘進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840噸、瓦斯量52000立方米,造成2人死亡。
通知認為,事故暴露出這些煤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技術管理制度不落實、“四位一體”區域性瓦斯治理措施不落實、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不達標、煤礦安全基礎管理不到位等問題。事故再次警示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異常嚴峻復雜,防范和遏制煤礦重特大事故仍然是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首要任務。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提出了八條工作舉措:
一是準確把握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點對象,找出防范的重點災害、重點環節、重點地區和重點礦井,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狠抓落實、精準發力,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二是全面開展專項整治和專項監察,科學制定重大災害防治對策措施,有序組織開展瓦斯防治、水害防治等專項監察。
三是強化重點時段安全監管,盯住3至4月份煤礦復產復工高峰期,督促煤礦企業制定驗收工作方案和安全措施,嚴格煤礦驗收程序和標準。
四是強力推進煤礦淘汰退出。積極引導災害嚴重、資源枯竭、賦存條件差、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盡快退出,在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方案中明確淘汰退出礦井名單。
五是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實施部門聯合通報、聯合懲戒,倒逼企業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六是深入推進煤礦“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工作,督促井下作業人數多的煤礦企業優化生產系統,減少生產水平,減少同時生產的采區和工作面個數,減少井下作業人員。
七是持續強化煤礦安全基礎管理,確保安全投入到位,強化安全培訓教育,著力加強區隊班組建設。
八是加大事故警示教育力度,建立警示日制度,定期組織職工觀看煤礦典型事故案例,及時傳達警示信息,認真細致地向礦工解說事故發生的原因、產生的嚴重后果和防范措施,提高警示教育效果,真正做到“一礦出事故、萬礦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