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2012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優秀單位的通知
關于推薦2012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優秀單位的通知
安組委辦〔2012〕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務院有關部門安全監管機構,有關中央企業:
由中共中央宣傳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安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中華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和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共同組織開展的第11個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在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的積極響應和配合下,已圓滿結束。今年的“安全生產月”活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效果良好,大力宣傳了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提高了全民的安全意識,有效地推動了“安全生產年”各項工作的落實,為促進全國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發揮了積極作用。為樹立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先進典型,鼓舞和激勵各地持續、深入地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決定對2012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優秀單位予以表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項名稱
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優秀單位。
二、評選對象
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務院部委的有關部門和機構(不含省級安全監管局),中央企業及所屬單位,市、縣安全監管機構及有關部門,地方企業。
名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分配名額推薦(見附件1),國務院部委推薦1家、中央企業推薦1家,報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審定。
三、評選標準
(一)組織機構健全,人員、經費充足。專門成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委員會(或指導委員會),設有專門辦公室,配有熟悉安全生產宣教工作的專職人員,活動經費有保障。
(二)領導重視,組織有力。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高度重視“安全生產月”活動,親自掛帥并積極參與活動。
(三)活動方案具體,部署周密。能夠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科學合理的活動方案,便于實施,并且能達到實際預定的效果。
(四)能緊扣主題開展活動,內容充實,形式新穎,深入基層;圍繞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的工作任務,大力推進安全知識普及和安全文化建設,重點突出,效果明顯。
(五)能較好地落實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的部署,扎實開展各項活動。積極組織、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警示教育周、宣傳咨詢日、安全文化周、應急預案演練周等宣教活動。
(六)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大力宣傳,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宣傳安全生產先進,鞭策落后,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七)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積極探索安全生產宣教的新方法,豐富活動內容,創新活動形式,活動取得實效。
(八)廣泛動員所屬地區、部門、企業積極主動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社會各界實際參與活動的人數和關注度逐年提高。
(九)2012年本單位(中央企業以企業總部為單位、中央企業分支機構以省級為單位、其它企業以法人為單位)沒有發生重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
(十)協調相關部門聯合開展活動,能充分調動多種資源,組織有序,配合密切,合理布置環境,共同營造濃厚的“安全生產月”氛圍。
(十一)認真督查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安全生產月”活動開展情況,做到有部署,有檢查,有總結,有表彰。
(十二)將“安全生產月”活動和日常安全宣教活動相結合,做到以月促年,安全宣教活動全年不間斷。
四、評選辦法
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務院部委、中央企業安全監管部門按分配名額推薦,報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評定。
五、表彰方式
(一)在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召開的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總結交流會上對評出的優秀單位進行表彰。
(二)為獲獎單位頒發獎牌。
六、有關要求
(一)報送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1.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優秀單位推薦表,需加蓋推薦單位公章;
2.被推薦單位2012年“安全生產月”活動和日常安全宣教工作中的主要成績及證明材料。
(二)請各單位在2012年7月10日前將報送材料通過郵寄、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至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
聯系人及電話(帶傳真):孟媛、田靜,010-64463422、64463407
聯系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興化東里9號樓
郵??? 編:100013
電子信箱:xjzx@chinasafety.gov.cn
附件: 1.省(自治區、直轄市)推薦優秀單位名額分配表?
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