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認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周活動的通知
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委員會辦公室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關于認真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周活動的通知
安組委辦〔201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各有關中央企業:
按照中央宣傳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七部門《關于開展2012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2〕30號)安排,2012年6月18日至24日為第四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周(以下簡稱演練周)。為確保演練周活動取得實效,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認真組織,全面部署
演練周活動是增強風險意識,強化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提高事故防范和應急保障能力,促進安全生產形勢實現持續穩定好轉的重要舉措。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各中央企業(以下統稱各單位)要切實提高對演練周活動的認識,緊緊圍繞今年“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按照活動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組織開展演練周活動。要加強對演練周活動的統一組織領導,落實機構人員,制定活動方案,加強部門協調,對演練周活動進行全面部署。要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原則,結合本地區、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重點,針對可能發生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演練周活動。要以演練周活動為契機,完善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對應急預案演練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做到以周促月,以月促年,推動全年應急預案演練工作開展。要通過組織舉辦應急管理專題知識講座,在新聞媒體開設應急管理知識專欄專題等,開展形式多樣的事故預防和應急避險咨詢宣傳活動。要通過分發應急管理宣傳資料,放置應急管理知識展板,現場應急知識技能演示等方式,開展有針對性的事故預防和應急避險科普教育活動。要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優勢,推動應急管理知識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家庭,提高全社會事故預防和防災減災意識,增強應急處置能力。
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和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將有重點地指導部分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中央企業開展演練周活動,需要配合和支持的單位,請將具體指導要求報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宣教中心)和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二、加強指導,提高成效
應急預案演練是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對于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實用性,完善應急資源數據庫建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完善應急工作機制,提高部門協調配合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應急預案只有經過演練才能真正發揮作用,各單位要按照演練周活動方案,在演練周期間,指導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所屬單位對所有應急預案進行一次演練。要認真貫徹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AQ∕T 9007-2011),按照演練事故情景,制定詳細演練工作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活動,演練活動要確保安全。要指導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尤其是化工園區、礦山企業按照演練計劃和方案,組織開展不同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活動。要強化事故預防,注重應急準備,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制定防護措施,建立應急資源數據庫,完善應急工作機制。要強化人員培訓,注重演練過程,確保所有參演人員得到培訓和鍛煉,提高風險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要強化預案演練評估,注重預案修訂,完善防護措施和應急處置程序,確保演練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將有重點地指導和參與地方政府和中央企業組織開展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需要指導和技術支持的單位,請將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活動方案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三、認真總結,完善提高
演練周活動是“安全生產月”主要活動內容之一。演練周活動結束后,各單位要組織對本地區、本單位演練周活動情況認真進行績效考核和總結分析。要以建設更加高效的應急救援體系為目的,指導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和所屬企業做好演練周活動總結,推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進一步深化,實現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有用管用,科學實用,相互銜接。要圍繞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和《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精神,按照全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加強預案管理和應急演練,加快建立省、市、縣三級應急預案備案制度,強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切實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要針對演練周活動存在的問題,研究落實整改措施,完善應急準備,有效預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有效處置各類生產安全事故,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請各單位于8月底前將演練周活動總結報送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聯系人及電話:吳志嶺、閆立,010-64463702〈帶傳真〉;電子郵箱:yanl@chinasafety.gov.cn 。
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委員會辦公室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