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2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暨“安全生產萬里行”好新聞評選活動的通知
關于開展2012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暨“安全生產萬里行”好新聞評選活動的通知
安組委辦〔201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機構,中央有關新聞單位及媒體:
按照中宣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國家廣電總局、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和全國婦聯《關于開展2012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2〕 30號)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新聞宣傳工作,有效發揮輿論監督和引導作用,調動和鼓舞各級媒體新聞工作者參與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營造“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良好氛圍,現就2012年全國“安全生產月”暨“安全生產萬里行”好新聞評選活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范圍
凡2012年6月安全生產月、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期間,在各級新聞媒體(包括2012年安全生產萬里行所到地區的省級新聞媒體)上刊播的有關安全生產內容的新聞作品均可參加評選。
二、獎項設置
設一、二、三等獎,頒發證書和獎金,優秀獎若干。
三、作品選送
1.選送作品應圍繞“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主題,緊密結合新聞戰線“走基層、轉作風、改文風”活動,深入反映我國各地區、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經驗和問題;應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深入宣傳安全生產基層工作,尤其是十七大以來的新面貌。新聞要素完整,觀點正確,視角新穎,調查深入,語言生動,制作精良,感染力強,發揮了較好的宣傳和輿論引導作用。
2.每個省級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機構限選送作品5件,中央有關新聞單位和媒體限選送作品3件。
3.請各單位于2012年7月15日前將選送作品及參評意見(電子版和原件各一份)報送至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
四、其他事項
1.各省級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機構和中央新聞單位及媒體要認真開展新聞作品遴選工作,確保選送作品質量。各級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機構要以此為契機,加大與本地區各主流媒體的合作,充分開發利用新媒體,擴大安全生產宣傳聲勢。
2.全國安全生產月組委會辦公室統一組織評選,評選結果在有關媒體上公示,并在2012年“安全生產月”活動總結交流會上進行表彰。
3.成立好新聞評選委員會,評委會主任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擔任,副主任由全國組委會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委員根據工作需要由中央新聞單位有關負責人擔任。
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委會辦公室(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宣傳教育中心)地址:北京市東城區和平里興化東里9號樓(郵編:100013)
聯系人:孟 媛,電話(帶傳真):010-64463422
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委員會辦公室
安全生產萬里行組織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