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深入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指導意見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深入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的指導意見
(征求意見稿)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委會辦公室,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有關中央企業:
2002年以來,在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組委會)的正確指導下,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在每年6月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以下簡稱安全月活動),大力宣傳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決策部署,弘揚安全文化,全面普及安全知識。經十年的努力,安全月活動的影響力不斷增大,宣傳效果及平臺作用逐步突顯,有力地促進了全社會安全發展理念的增強及全民安全素質的提高,推動了各類安全隱患的整治和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但是,當前安全月活動在內容形式、組織工作、運行機制等方面,與安全生產工作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還不完全適應,活動各方的積極性和作用還未能充分調動和發揮,活動的力度逐層衰減,活動的長效機制尚未形成。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11〕40號)精神,促進安全月活動持續、深入開展,為全國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提供強大的思想保證、精神動力和輿論支持,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發展理念,指導和督促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完善和落實安全月活動宣傳責任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體制和管理機制,加大安全月活動投入,全面普及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加強安全文化建設,推動安全發展理念與共識的進一步確立,提升安全月活動效果,促進全社會關注、支持和參與安全生產工作格局的形成,構筑以月促年的長效機制,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為實現安全生產提供堅實保障。
二、工作原則
堅持將工作的著眼點放在大型活動與日常宣傳教育工作有機結合上來,促進安全月活動的科學化、規范化、常態化;堅持將工作的著力點放在強化宣傳與切實促進解決現實安全生產中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相結合上來,促進思想統一、手段落實、措施到位,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堅持將工作的落腳點放在發揮各類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落實宣傳教育主體責任上來,切實提高從業人員的意識和素質,提升企業安全保障能力;堅持將工作的切入點放在推動基層單位落實宣傳工作責任上來,重心下移,充分發揮基層單位的能動性、創造性,上下聯動,橫向互動,不斷推動安全月活動再上新臺階、再創新水平。
三、建立和健全責任體系
(一)明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各級政府、有關部門以及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是安全月活動的第一責任人,要依法確保本地區、本單位安全月活動的機構、人員、管理和投入等措施落實到位,并納入年度財政預算、工作計劃及績效考核,確保每年安全月活動有效開展。
(二)落實安全月活動工作責任。安全月活動每年6月舉辦一次,時間為一個月,是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載體和平臺,已經成為我國安全生產領域品牌活動之一。活動時間較長、內容豐富、牽涉面廣,各級政府、有關部門以及企業要明確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安全月活動的工作職責和每年的工作任務,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工作方案,及時部署和組織開展相應的活動。
(三)落實企業安全月活動主體責任。企業是安全月活動的責任主體。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大對企業開展安全月活動的動員部署和督促檢查力度,切實落實企業安全月活動的主體責任。企業負責人要高度重視,通過加強領導、優化管理、保障投入、嚴格考評、強化激勵等有力措施,切實增強安全月活動影響力和實效性,提高企業職工的安全意識和素質,提升企業的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四)健全安全月活動責任體系。應建立和健全涵蓋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各內設機構、各層級和生產各環節的安全月活動責任體系,確定牽頭部門和責任單位,明確職責,并簽訂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單位、落實到人。要做好相關單位和各個環節責任的銜接,做到相互支持、密切合作,形成齊抓共管的合力。
四、建立和健全管理體制
(一)全國組委會是安全月活動的最高管理者和組織者,履行對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地安全月活動的指導、監督和協調職能。全國組委會成員由宣傳、安監、公安、廣電、工會、團委、婦聯等部門和部分中央媒體負責人組成;全國組委會辦公室負責安全月活動具體工作,辦公室設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宣教中心。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安全月活動組委會在全國組委會的統一指導和協調下,負責轄區安全月活動的組織和推動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月活動組委會應由政府主管領導及相應的部門和單位負責人組成。
(三)市、縣(區)要根據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安全月活動組委會,在同級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和上級安全月活動組委會的指導下,組織開展本地區的安全月活動。
(四)企業要成立安全月活動組織管理機構,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所在地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監督和安全月活動組委會的指導下,組織開展本企業的安全月活動。
五、建立和完善運行機制
(一)加強安全月活動的組織領導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應建立和完善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安全月活動工作制度和運行機制,研究、協調和解決有關安全月活動的重大問題,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和促進本地區、本單位安全月活動深入開展,使安全月活動與其他安全生產重點工作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落實。
(二)強化安全月活動的具體實施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各類企業特別是廣大中小型企業要依托內部機構、直屬單位,設置專門的辦公室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工作人員,負責安全月活動的具體實施工作,或者委托有關中介服務機構及專業人員,科學地組織開展安全月各項活動。
(三)提高安全月活動組織水平并確保效果。安全月活動點多面廣,社會和職工期盼高,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了解基層情況及安全月活動宣傳工作需要,不斷改進和完善組織工作,提高工作人員業務水平。要針對本地區本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特點及宣傳教育工作重點任務,確定每年安全月活動項目和預期目標,確保安全月活動取得成效。
(四)發揮組委會指導協調作用。充分發揮組委會的指導、協調、監督、服務職能,全面推動各項活動開展。宣傳、安監、公安、廣電、工會、團委、婦聯等主辦單位每年通過聯合印發安全月活動通知,對活動進行總體部署。組委會通過印發年度安全月活動總體方案和《安全月活動指南》,對各項具體活動進行指導。各地、各單位要按照主辦單位通知要求和組委會的統一安排,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方案。
(五)發揮各有關方面支持和配合作用。各級安全月活動組委會要加強與有關部門和企業的溝通,廣泛征求意見,凝聚智力和資源,指導、督促和保障安全月活動的組織實施;各有關單位也要積極行動起來,主動發揮支持和配合作用,形成合力,推進安全月各項活動的深入開展。
(六)發揮企業安全月活動的主體作用。安全月活動針對的主要受眾是廣大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因此,企業是活動的主體和終端。各類企業要切實履行宣傳教育的主體職責和作用,充分動員職工參與安全月活動,因地制宜地制定本企業活動方案并抓好各項活動的落實,務求實效。
(七)發揮新聞媒體宣傳作用。各級宣傳主管部門和廣播電視管理部門要督促各新聞媒體加強對安全月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制定安全月活動宣傳方案和落實專門報道人員;各級主流媒體,特別是當地電視臺、電臺、報刊、網站等要在安全月期間開設專欄和專題,廣泛報道本地區安全月活動情況;各大手機營運企業要在每年安全月期間群發公益短信;安全生產官方“微博”要加強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與職工群眾的溝通,12350服務熱線要切實做好跟蹤服務。
有關部門和企業要有效利用輿論支持和監督功能;重視發揮網絡、手機等新媒體的作用,加強與報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的深度合作,加大正面宣傳力度,積極拓寬宣傳渠道,不斷提高傳播能力,形成多層次、廣角度、立體式宣傳聲勢,切實擴大活動的影響力和覆蓋面。
六、加強基礎性工作
(一)加強安全月活動調研和經驗交流工作。各級安全月活動組織機構要不定期地組織安全月活動調研工作,了解和傾聽基層情況及需求,聽取各方面對安全月活動方案的意見及建議;要適時組織地區間、部門間、企業間交流活動,交流經驗,相互學習和借鑒,提高工作水平。
(二)加強安全月活動計劃和總結工作。各地區、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在年初制定好安全月活動工作計劃,并聯絡和協調各方面,共同籌備、配合開展安全月各項活動;安全月結束,要及時做好活動總結,認真查找存在問題并研究改進的具體措施。各地、各部門及企業安全月活動計劃和總結,要及時上報同級和上級安全月活動組委會。
(三)做好安全月活動督促檢查工作。各地區、各單位要成立安全月活動檢查和督促工作組,明確任務和落實責任,采取有效措施檢查各項活動開展情況,杜絕活動流于形式、不求效果的現象,督促有關活動按計劃完成。
(四)加強安全月活動信息報送工作。各級組委會要加強對轄區內安全月活動信息的跟蹤調度,全面掌握相關動態信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務院有關部門和中央企業要及時向全國組委會報送活動方案、活動信息和活動總結。
(五)強化安全月活動考核和表彰工作。要制定安全月活動考核辦法,將本地區、本單位活動的組織及開展情況納入本級政府年度工作考核內容,通過對所轄單位安全月活動進行績效評估和考核,推出好典型、好經驗。要加大對安全月工作的表彰力度,對安全月活動優秀單位和先進組織單位給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質獎勵。
七、創新形式內容,提高針對性實效性,組織開展各類活動
(一)組織宣教品服務活動。全國組委會辦公室要組織制作安全月活動主題宣傳片、警示教育片,開發具有指導性和權威性的宣傳品,為各地、各單位開展活動提供咨詢和服務;鼓勵各類安全文化產品的開發與生產,以針對性強、實用性強、高質量的產品提高活動的影響力和滲透力。
(二)開展公益廣告宣傳活動。各級組委會要針對安全月活動特點,因地制宜地征集或組織制作各類安全月活動公益廣告,每年推出一批主題鮮明、理念親和、內容生動、教育性和感染力強的安全月公益廣告,在各類媒體刊播。
(三)組織安全文藝宣傳活動。各級組委會要組織創作和征集符合基層特點的安全文藝作品,動員相關文藝團體赴基層開展文藝演出等活動,讓來源于基層的優秀作品服務于基層,發揮其引導人、鼓舞人、教育人的作用。
(四)開展安全生產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動。本著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的原則,在安全月期間利用一個星期時間開展“安全生產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動。各單位、各類企業要用典型的事故案例,特別是本地區本單位上年度的事故案例進行警示教育,剖析原因,吸取教訓,增強企業自我防范意識和自主保安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同類事故發生,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五)開展安全文化、安全生產標準化和職業健康普及宣傳周活動。各單位、各類企業要在安全月期間利用一個星期時間集中開展安全文化、安全生產標準化、職業健康知識的宣傳、推動和普及活動,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通過強力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強化安全基礎管理,實現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通過開展職業健康知識普及活動,不斷增強社會公眾應對職業危害的自我防護意識和技能;通過開展安全文化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大力推進企業、機關、社區和校園建設安全文化,以文化促管理,以管理保安全。
(六)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日活動。每年6月的第二個星期日,在全國范圍內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咨詢活動。堅持重心下移,動員基層單位和企業創造性地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咨詢活動。全國組委會將組織各成員單位的負責同志赴部分地區參加宣傳咨詢活動和具有鮮明地域特點的活動。各地區、各單位要在向社會公眾、從業人員提供咨詢服務的同時,結合實際,增加舉報熱線、現場直播、展覽等形式延長宣傳咨詢日的內容和時限,擴大宣傳咨詢產品的影響力。
(七)開展打非治違、應急預案演練和安全生產法制宣傳活動。緊密結合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任務,在安全月期間,突出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有色、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等重點行業領域,在全國集中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和應急預案演練活動。同時,開動各類宣傳機器,大力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動員社會公眾舉報監督,曝光典型非法違法行為,形成強大的攻勢,將重點行業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引向深入。
(八)持續開展、不斷完善“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繼續圍繞重點地區、行業領域深入開展“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行業主管部門針對自身實際開展“區域行”、“行業系統行”等各具特色活動。進一步完善活動內容,改進組織形式,結合安全生產特點和所到地區安全生產工作重點,緊緊圍繞著遏制重點行業領域重特大事故發生來開展專題性和區域性活動。要加強新聞宣傳和監督,充分發揮新聞單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正確把握新聞報道的口徑和尺度,堅持以正面報道為主,加大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等行為的鞭策力度,確保活動的生命力。
(九)開展具有行業系統特色的宣傳教育活動。國務院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年度工作部署,在本行業、本系統內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充分發揮組委會成員單位的作用,結合安全月活動總體部署,共同舉辦一些基層單位易于組織、職工群眾樂于參與、符合基層需要和系統特點的宣傳教育活動。如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宣傳活動、“安康杯”競賽、“青年安全生產示范崗”和“文明家庭”創建活動等。
(十)開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區域性宣傳教育活動。各地區、各單位要結合各自實際和全年宣傳工作均衡布局的考慮,在全國組委會統一部署的宣傳教育活動框架內,創新形式,注重實效,通過舉辦基層服務、隱患督查、宣講報告、培訓講座、演講、職工講堂、歌詠比賽,觀看文藝演出、警示教育片、展覽,組織影視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安全文化到基層、企業等形式多樣、特色鮮明的區域性和地方性宣傳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