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創建活動
在2010年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上,張德江副總理指出要加強安全宣傳工作,推行安全文化建設示范工程。在今年全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上,駱琳局長提出要強化安全意識,發揮示范企業的作用,繼續推動安全文化建設。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0]1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創建活動。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創建活動的指導意見》(安監總政法[2010]5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下發后,創建活動得到了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機構和有關單位的高度重視和積極落實,創建活動在各地順利展開,許多單位紛紛來電咨詢安全文化建設的相關事宜,希望總局相關部門能對創建活動給予指導,提供咨詢培訓服務。
此項活動由國家安監總局宣傳教育中心具體負責。為落實《指導意見》要求,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促進企業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到位,夯實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宣傳教育中心在國家安監總局宣傳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將組織開展系列活動:為企業安全文化建設提供咨詢服務,為企業培訓安全文化建設骨干,召開安全文化系列研討會,匯總全國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上報材料,宣傳推廣安全文化建設的好做法、好經驗。
參加創建活動的企業要嚴格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組織開展活動,需要上報三份材料:一是《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申請表》,二是安全文化建設成果匯報材料,三是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實施細則。上報材料截止日期為每年的6月30日,由各地安全監管部門和中央企業統一將書面材料和電子版材料上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宣傳教育中心。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組織專家組考評、抽檢、審定后,授予“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稱號。
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評價標準(試行)以及《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申請表》的電子版內容在國家安全生產宣教網下載。